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条款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在1981年的案例中,[15] 底特律市征收了465英亩的土地,并廉价转让给通用汽车公司以建造汽车制造厂。此前,通用汽车曾宣布,如果城市不提供新的厂址,工厂将搬迁别处。底特律征收计划的“公共利益”包括保留6000多个工作机会、维持税收以及防止城市社会条件的进一步恶化。新厂址所在的住户、商店和教堂全部要拆迁,其地方居民委员会挑战征收不满足公共用途条件。尽管有两位法官强烈反对,密西根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还是维持了征收的合宪性。1982年,加利福尼州发生了一个戏剧性案件。加州奥克兰职业足球队“侵略者”未能更新和市政府的租约,因而宣布要迁移到洛杉矶。奥克兰市政府却想自己运营这个足球队一段时间,然后再转手给另一个愿意留在市内的私人所有者,因而采取了征收无形合同权利的非常措施,征收范围包括和球员签定的合同。加州最高法院没有决定公共用途问题,但判决宪法并不排除征收无形合同权利。[16]
  在1984年的“米德基夫案”,[17] 联邦最高法院自从1954年以来首次明确阐述了“公用”的含义。1967年的《夏威夷土地改革法》规定,在需要开发的地区租用五英亩以上的租户可以通过征收而获得土地的产权。最高法院注意到夏威夷土地所有权的高度集中,[18] 因而一致维持了法案的合宪性。尽管“纯粹的私人征收”将构成违宪,最高法院发展并适用了极为宽松的“米德基夫标准”(Midkiff test):“只要征收权的行使和可见的公共目的理性相关(rationally related)”,法院就必须判决征收符合公用目的。因此,议会可以行使十分广泛的征收权,以促成私人工厂的建造或推进土地改革,而法院对于公共用途的立法判断给予高度尊重,将审查标准保持在最低水平。
  
  2. 征收权的“私有化”
  “米德基夫案”涉及到征收权的“私有化”问题:为了简化和加快征收过程,政府有时授权私人代行其征收权。这种做法在美国历史上也是常见的,且其合宪性很早就为最高法院所肯定。[19] 事实上,许多所谓的“公共设施”(public utilities)企业都是私营的,因而征收权的“下放”在某些情况下是合理甚至必须的。然而,授权私人征收的做法显然容易因其目的和动机而受到宪法挑战,因而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将认定征收权的下放超越了公用限制。
  正是在这个领域,最近的少数地方和联邦案例表明“公共用途”限制有再次崛起的迹象。在1998年的案例中,[20] 新泽西博彩发展管理局在美国金融业大亨“王牌唐”(Donald Trump)的要求下征收了一家私人住宅和两个小企业,用于其停车场、旅店客房和草地。被征收者主张这项征收是为了私人目的,因而违反了联邦和各州宪法。但新泽西法院承认停车场、旅店和草地的修建符合公共目的,因为它帮助发展了城市的“走廊地区”。然而,法院认为“王牌唐”未必会将这块土地用于上述目的,因而征收有可能在将来为“王牌唐”用于别的私人目的,而一旦转让产权之后,政府将无法控制私人地产的使用方式。因此,在授权私人征收的过程中,政府不得授予私人以“绝对产权”(fee simple title),而是必须对有关产权的用途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政府可以索性不放弃被征收土地的产权,而只是将地产供私人长期租用,继续租用的条件是私人使用土地的目的符合政府规定。
  在2002年的案例中,[21] 网关国际赛车公司要建一个停车场,因而要求其邻居全国城市环境组织转让土地,但遭到后者拒绝。网关公司径直通过快速获得产权的渠道,[22] 要求伊利诺衣西南地区发展管理局代其征收土地,并承诺交纳一定的费用。全国城市环境组织挑战这种征收超越了联邦宪法和州宪的公共用途限制,并在伊州最高法院获得胜诉。州法院承认经济发展可作为征收的公共目的,但发展管理局在此所采取的手段——通过收费代替私人开发商征收土地——超越了联邦和伊州对征收权的宪法限制。发展管理局的行为相当于为了利润而出售征收权,因而不符合公共目的。在早先发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案例中,宾州法院也因为政府作为私人开发商的代理人而判决征收无效。[23] 法院要求征收权的下放获得明确的立法而非行政授权,且不得通过协议或合同而被下放。
  在同年的一个联邦案例中,[24] 县政府的规划委员会为了授权私人建造购物中心而撤消了一项限制性租约。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认为规划委员会的理由——促进经济发展——缺乏适当依据,因而判决这项决定无效。上诉法院之所以拒绝尊重县政府关于取消合同的行政决定,似乎是因为地方议会没有决定究竟什么构成“公共用途”,而是简单地将决定权委托给规划委员会。上诉法院认为,只有在立法明确规定“公共用途”的情况下,征收权的下放才有资格适用宽松的“米德基夫标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