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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关联贷款:研究综述与监管比较

  持掠夺观点者又可以分为两派:所有者掠夺和隧道挖掘。
  所有者掠夺。阿克洛夫和罗默(1993)从企业资产的会计恒等式(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净资产+负债)出发建立了所有者掠夺本企业资产的一般模型,并以此分析了智利金融危机、美国储贷危机、美国达拉斯和得克萨斯房地产泡沫以及美国垃圾债券市场中的所有者掠夺行为。他们发现,只要所有者(包括个人和母公司)只负“有限责任”(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常态),并且投资要经过若干个会计期才能完成,所有者就可以人为膨胀前期会计净资产值,从而增加所有者权益分红,尽管后期会计将会显示整个企业的亏损。在资产有人担保的情况下,通常由政府或纳税人买单。他人的资金,通常是金融机构或保险基金中的存款,受到掠夺被用于谋取私利。
  隧道挖掘。Johnson等(2000)等形象地把大股东侵害现象描述为“隧道挖掘行为”(Tunneling),即控制性大股东总是会通过种种手段挖掘见不得阳光的地下隧道,挖走中小股东手中的财富,从而获得巨大的隐性收益。渠道挖掘的核心是通过挖掘见不到阳光的地下隧道,将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输送给大股东。即使在发达国家,控股股东的这种隧道挖掘行为也是很严重的。控股股东猖狂的“掏空”行为是导致1997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
  Kummer (1989)等认为,在一个职业管理层管理的银行里,管理层拥有很少股权,存在与内部借款人共谋损害监管者和股东利益的可能。Vittoria Cerasi andSonja Daltung(1998)从道德风险的角度分析,指出商业银行为关联企业的项目进行融资,具有降低事后监督成本的优势,他们认为,促使企业在选择将贷款用于好的项目时的唯一方法是监督他们,如果没有监督,企业可能会选择坏的项目,那样银行就会形成不良贷款。按照这种观点,银行与关联人的紧密关系可以减少监督成本,从而有助于防止不良资产项目,提高银行经营效率。但是另一方面,在银行控制方股东不是拥有银行100%股权的情况下,他就有可能选择为关联企业低效率的项目融资,把银行倒闭的损失部分转嫁给其他股东。Lee(2002)发现那些受股东控制的银行更倾向于内部滥用。
  二、关联贷款与银行危机:实证研究
  银行危机是非常常见的。多数经济学家认为,银行系统的脆弱性与道德风险相关,但很少有人认识到导致银行脆弱性的道德风险的准确性质。另一种观点认为,银行危机源于银行差的管理。还有人认为,存款保险导致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也有人认为,金融危机是由声誉风险导致的预算软约束引起的。Rafael La Porta(2002)等学者通过对墨西哥银行业案例的研究发现,关联贷款在墨西哥1995年银行业务中占很大比重,占商业贷款的20%;关联贷款的贷款条件比非关联贷款的条件有实质性优惠,年利率低4个百分点;关联贷款的违约率大大高于非关联贷款的违约率,违约率高达33%,回收率却不足30%;从关联贷款中受益的是与银行的控制者关系密切的个人或公司,向关系人或关系人私人控制公司发放的每一美元贷款均会转化为一美元的损失;当经济衰退时,银行关联贷款几乎会成倍增长,并由此导致公司破产进而危及银行的生存。由于存款保险和掠夺小股东的倾向,关联贷款是十分有害的。他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掠夺观是一致的,也说明关联贷款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导致银行脆弱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掠夺(looting)会导致银行内生不稳定,因为当经济陷入衰退,银行持续价值降低的时候,关系贷款通常会违约。既然掠夺是影响银行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那麽降低银行系统脆弱性的最好途径就是减少关系贷款的影响。这要通过对关系贷款的明确监管包括报告、投资者保护(比如对自我交易更审慎的监管和要求管理层在银行破产中承担责任)和紧密监管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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