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弗里德·马歇尔著,廉运杰译:《经济学原理》,华夏出版社2006年1月北京第1版,第110页。
这一点从2001年-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所作的关于不良资产历史成因的很详细的抽样调查统计中可以得到佐证。根据此次调查,在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由于计划与行政干预而造成的约占30%,政策上要求国有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约占3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约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利的约占10%,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20%。此外,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以及未能实行高标准会计准则等因素都交叉存在于各个类别之中。可以看到其中有很多原因是和法律、司法和执法等制度、体制、机制性问题有重要联系的。数据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004年12月2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的讲话,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行领导讲话。
中国目前脆弱的金融之所以未发生系统性、全局性的风险,个中非常重要的原因,笔者以为是金融并未真正成为整个国家经济的核心,而实体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国家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超收,部分消化或掩盖了诸多的金融问题。也有人说,中国的金融所以稳定,是国家信用、政府信用在起作用,但政府拿什么起作用,仅凭领导者的讲话是起不到实质性的信用作用的,归根结底是拿财政起作用,是靠人民缴纳的税款在起作用。但如果金融问题的解决,长期依赖于国家财政输血,这不仅对纳税人(人民)不公平,而且极有可能将金融风险转化为国家的财政风险。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近年来的“货币政策报告”,2002年我国非金融机构部门(含住户、企业、政府部门)的四大融资方式(贷款、国债、股票、企业债)中,贷款融资(即间接融资)占79.35%,其他直接融资(包括股票、国债、企业债融资)为20.65%,其中股票融资占3.9%,国债融资占15.34%,企业债融资占1.34%;2003年总融资中,贷款、股票、国债、企业债融资的占比分别为85.1%、3.9%、10%、1%;2004融资中贷款、股票、国债、企业债融资占比依次为82.9%、5.2%、10.8%、1.1%;2005年总融资中,占比依次为78.1%、6%、9.5%、6.4%。以上显见我国金融体系融资结构殊不合理,由此国有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资产率,需要设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先后剥离数以万亿计的不良资产,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2000年11月国务院发布实施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的规定,财务上对财政部负责,故不良资产最终需由国家财政“埋单”,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
1999年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政性剥离接收或商业性购买的几大国有银行的2.7万亿的不良资产,和不时见诸报端的银行增量不良资产,及10多家行政性关闭的金融机构暴露出来不良资产,反映的是我国整个金融业不良资产冰山之一角。而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了金融资源的70%,却只创造了GDP的30%的产值,而且还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金融资源错配、金融运营效益低下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