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警醒模式和克制模式下的隐私期待
完全警醒模式 限制警醒模式 限制克制模式 完全克制模式
典型情形 监狱 扑克游戏 日常关系 最佳礼仪社会情形
界定内部人和外部人的一般原则 持续的监控 受内部人的暗示有限地监控 限制他人,在有限的情形下取消限制 一直限制他人
暗示认可(隐私的表达方式) 不认可 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私人事物的认可(隐私的内容) 无私人事物 无私人事物 承认私人事物 承认私人事物
囚犯的身体,包括身体的所有腔洞,都应当接受常规的检查,基于政府对安全的考虑,即使是人体的这些部位也不例外。而且,矫正官员认为对囚犯而言,没有什么隐私暗示的问题,事实上,如果一个囚犯试图运用传统习惯中的隐私信号(如囚犯将信封密封,并在其上写着“个人信件,请保密”),这反而可能带来对该囚犯的行为比平时更紧张的审查的结果。囚犯可以期待隐私,只有在他能预期其特定的行为将逃脱监狱官员的检查的意义下。
有限制的警醒模式与完全警醒模式之间有着重大的变化。在限制警醒模式下,人们面对着一个人们被他人监控的世界(在这一意义上其与完全警醒模式是相同的),但是在这种模式下,他们可以运用暗示来对其他那些实施监控行为的人对自己的行为保持克制(在这一意义上,限制警醒模式又是不同于完全警醒模式的)。如果我们回到前文所举的扑克游戏的例子,我们就可以得出这一模式的特征。扑克游戏的规则预设了这样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游戏参与者们对称性地相互观察对方的牌面,但是当面对暗示对他们的信息要求进行限制时,他们就得对自己的行为保持克制。因此,如果Smith先生将其牌面朝着自己,紧紧地贴着前胸,Jones就不能从其手中将牌拿下,他也不能在Smith起身到水将牌放在桌上时偷偷地看,但是该规则所能提供的保护仅此而已,特别是,如果一个游戏参与者自己未能将牌保护好,贴近胸部,其他人可以合法地从其手中看到他的牌的内容。当然在扑克游戏中没有私人性事务,如果他未将自己的牌拿好而被他人看见,仅仅是公平游戏问题而已。
从结构上看,在窥视者的世界和扑克游戏者的世界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对窥视者而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是其偷窥他人信息这一游戏的场域,窥视者参与了一种对称性的对他人的监控,其自身还得保持时刻的警醒以避免引起他人的注意。窥视者承认合法的隐私暗示,比如说,他不打开那些未密封的信封,也不通过门缝里来偷看。但是,当人们暗示说有一些丑事不愿为人所知时,这些暗示却促使窥视者寻求通过其他途径来了解那些暗示者不愿为人知的信息。窥视者打听这些信息是因为他相信这样做可以给某人造成某种伤害。对窥视者而言,没有什么事是私人性的,没什么能要求他保持克制,相反,私人的事,如隐私暗示,则对窥视者们充满了诱惑,这些暗示正是窥视者所极力想要探寻的。
很明显,这种分析模式与法庭对隐私的分析之间有着许多重要的相似之处。法庭承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有一些事情不愿为他人所知, 但是法庭对隐私利益的分析只是狭义的,似乎隐私只是在无边的“监控大海”中的一个小岛而已。 法庭对隐私暗示的分析模式与此有相似之处。在承认人们可以合法地采取措施来确保某些事物或信息不向他人暴露,法庭还是坚持完全的非公开,就像窥视者或扑克游戏者一样。因此,人们未能获得其所期待的完全的非公开,如他未能在其屋顶上盖上波纹瓦以完全地使其后院密封起来,意味着他对那些他不愿意公开的事物就没有隐私利益主张。事实上,法庭对警察试图发现那些人们明显地表明他们希望保密的东西的举动是认可的。法庭通常都会拒绝人们有关私人事务的主张,例如,法庭拒绝了对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社会里的人们在其银行纪录被迫向他人公开时的易受伤害性的认可。
如果隐私没有特定的功能,如果对个人易受伤害性的保护并不比在扑克游戏中对牌面信息的保护更紧要,那么确实有理由说人们对隐私的期待应当建立在一种自我警醒的模式之上。正是因为隐私事实上所具有的唯一社会功能,所以才发展出了对个人生活行为的部分克制模式及与之相伴随的更为严格的期待。部份克制模式的一般性原则是对人们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中的自制。这一原则可以表述为一种假设,反对对他人生活的持续、令人厌烦的兴趣。与这一假设相一致的是克制模式的两个规则,(1)尊重个人易受伤害性的传统习惯性根源;(2)尊重个人易受伤害性的个人习性方面的根源。
当一个外部人在事前就相当清楚,人们已经采取了谨慎的措施来防止某些物体或信息的暴露,这些物体或信息的非自愿公开会给社会中绝大数的成员造成伤害时,就要求外部人对自己的行为保持克制。当表明传统习惯性的易受伤害性根源存在时,外部人就应当明确该内部人肯定地其不愿意将这些事物暴露于他人。当人们对一些通常不会对其他人形成伤害感的事物或信息做出暗示时表示不愿意公开时,同样要求外部人对自己的行为保持克制。人们已经暗示,外部人必须将该暗示看作禁止其赶往事物或信息的表示,他们必须通过不试图以其他方式来进入这些事物或信息来表示其对他人暗示的尊重。
总之,倾向于自制的一般假设和克制模式的特别规则界定了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支持的隐私期待的基本结构。他们并不给隐私提供完全的保护,相反,他们还打破了一种平衡,赋予了隐私寻求者最轻微的负担来表示其隐私主张,而对外部人则赋予了在很可能存在着隐私利益的情形下对自己行为保持克制的负担。根据这一平衡计算,两个重要的方面都是可以理解的。首先因为隐私传统习惯为那些寻求隐私保护者施加了一定的负担,这些传统习惯考虑到人们在漫不经心之间,或者疏忽或者是运气不好时隐私暴露的可能,。但是当在日常的传统习惯中存在因疏忽大意而使自己的隐私暴露的可能时,外部人则被期待不要持续地探听内部人不愿意将这些事物或信息暴露于他人的真正意思何在,从而将这些隐私进一步地扩散。因此如果我们设想一下人们将钱包放错的情形,我们可以认为钱包的主人必须接受与其钱包内的物品有关的隐私被公开的结果,如果他不小心将钱包遗忘在办公室里。然而,如果外部人已经知道这个钱包是谁的时,尊重他人隐私的传统习惯规则就要求外部人不得以为了发现将钱包返还其主人的线索而继续查看钱包里面的东西。
第二个方面与惊奇和对他人蓄意的探查之间的区别有关,无论是对赞成克制模式的一般性假设还是克制模式的特别规则都不要求人们控制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好奇之心。然而,它禁止人们持续地,不受欢迎地监控他人的生活。例如,如果Smith喜欢观察外面的世界,当他在大街上行走时碰巧注意上了未将一楼房间的窗帘拉上的Jones,正坐在长沙发上抽泣,Smith可以对自己说我注意到他的个人行为并未侵犯其隐私。同时,隐私传统习惯要求Smith对自己的好奇心有所克制,但是他碰巧遇上的使其产生好奇心的情形这一事实并没有给他开始持续监控他人以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的许可。日常的隐私期待,简单地说,给了人们一个欣赏人间喜剧的表面的机会,但是却禁止人们在未受到“喜剧表演者”的邀请的情形下去探听这一喜剧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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