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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契约理论:另一种视角

  本文引用经典的R&D模型对上述问题作了阐述,并分析了影响契约的完备程度的主要因素。其方法的实质是,我们借鉴豪尔绍尼在经典文章中的洞见,把不完全契约转化为完全但不完美的契约,转而研究契约的完备程度而非其完备性本身。
  二、 什么是“状态的不可描述性”
  由于在目前的博弈论框架中不可预见的可能性是不能被很好地定义的,我们换一种思路。“不可预见的可能性”意味着对博弈论中标准的关于博弈者知识结构的划分假设的弱化,或者说相当于博弈者在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出错。而非划分的知识结构与普遍先验假设还有一种内在联系,即“可以把弱化划分结构解释为弱化普遍先验假设”(Brandenburger, Dekel & Geanakoplos, 1992)。而允许人们可以出错或者放弃普遍先验假设则几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从实证的意义看,由于人们的信念的异质性,没有选择事后(或客观)看来有效率的交易或者签订了事后(客观)看来无效率的契约是非常正常的。但我们真正关心的是,如何描述人们在有限的“共识”之上达成合作契约(实证意义上),或者对人们达成合作契约提供一种说服力(规范意义上)。
  豪尔绍尼处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方法给我们很大启发。他把不完全信息博弈转化为信息完全但不完美的博弈,在普遍先验假设下证明贝叶斯纳什均衡的存在。通过把不完全契约转化为完全但不完美的契约,我们可以专注于契约的完备程度而不是它是否完备,从而可以运用机制设计理论的标准工具研究许多棘手的问题。当然,这肯定是在关于“不知晓”问题的立场上的一种倒退,但我们知道,在二人以上的交易世界里,大家都不知道的东西只有在事后才能显示它的威力;单个人知道的东西如果能够以之牟利,也不会在签约时被揭示出来。我们也许只能接受的一种立场是,虽然我们知道有些东西是我(们)压根就不知道的,但我们要作出行动和交易,只能假设我们已经知道了应该知道的东西。
  不完全契约理论中一个最关键的假设是状态的不可描述性。由于未来的状态空间十分复杂,因而在事先当事人没有能力对它进行完全的描述或刻划,这就导致事先的契约不可能是完全的。这个假设实际上包含了两种情形,即(1)由于“不可预见的可能性”造成了不可描述性;(2)由于为完全刻划一个状态所需的参数或指标太多(趋于无穷),因而描述的成本太高,造成了状态的不可描述性。就情形(1)而言,根据贝叶斯传统,理性的当事人应当并且能够对未来所有可能的机会形成主观预期。并且这个预期必须与他当时所拥有的信息是相容的。因此,机会不是“不可预见”的,它们至多是由于描述成本太高而变得“不可描述”的。因而从事先的角度看,这两种情形的区分并不重要,我们将其笼统地称为“状态的不可描述性”。
  注意到,在事先,状态不仅是不可描述的,而且是不可观察的。但是在事后,一般地,我们假设状态是可观察的,但仍然是不可描述的。在这一点上,我们赞同Segal(1999)的观点,即如果由于状态空间的复杂性造成了事先状态的不可描述性,则在事后,当状态信息被揭示出来后,虽然双方都观察到了它的真实值,但由于事先未能对它进行充分的描述,双方就会对此产生争议。如在R&D模型中,如果事后新产品的性状是一种不可描述的状态,则卖方会有积极性高估它的质量,而买方则会试图贬低它的质量。于是这种分歧就不可能在原来契约的范围内解决。
  注:Maskin – Tirole(1999a)假设状态在事后是可以描述的,虽然这个假设对于他们所研究的“不可预见的可能性”问题是可以成立的,但仍然是很强的,并且我们认为的这个假设未能充分揭示状态不可描述性的本质,因而也影响了Maskin-Tirole(1999a)的结论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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