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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契约理论:另一种视角

  签约成本和执行成本并不真正构成不完全契约的基础。因为它们导致的所谓契约的不完全性,可以看作是一种理性折中的结果。马斯金和泰罗尔(Maskin & Tirole, 1999)着重研究了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因素。他们的研究表明,在通常的不完全契约文献都能接受的关于博弈者理性(能够进行动态规划,至少可以在可能的结算上存在一个概率分布)的假设下,如果不考虑再磋商问题,那么有一个“不相关定理”:自然状态的不可描述性不会影响最优契约的签订,只要在自然状态是可描述的时候最优契约是福利中性的。所谓福利中性,就是,如果两个状态是结算等价的(仅由不影响冯诺依曼-摩根斯顿效用函数的特征所区别),那么在两个状态中给出同样的效用。在这个条件甚至可以减弱到两个更基本的条件,即博弈者之间关于货币的边际效用的比例独立于自然状态,以及两个结算等价状态的相对似然性不传递先验的不可确证行动的信息。不相关定理告诉我们,如果契约的参与者在预见可能的物理性事件方面有困难,他们可以签订一个契约,只指明可能的结算机会(只有结算才具有根本重要性)。以后,等自然状态发生了,他们可以在原契约中填上物理性细节。至于唯一困难的激励相容问题,机制设计理论可以给出结果(Maskin & Tirole, 1999, 84)。
  所以,如马斯金和泰罗尔所强调的,可能只有有界理性观点才会为不完全契约提供严格的逻辑基础。安德利尼和菲里(Anderlini & Felli, 1994)给出了与大多数文献不同的不完全契约的刻画。利用可计算函数(即递归函数)概念,他们表明,形式化地写下一个契约相当于存在一个从自然状态到结局的递归函数,由于并非所有函数都是可计算的,那么必然存在不能形式化签订的契约。但是,任何契约,在它对每个参与者给出预期效用的意义上,总是可以通过一列可计算契约去逼近。现在如果我们把契约是可计算的限制推广到契约选择过程上,也就是说,我们要求支持选择某个契约的观点本身是形式化的(可以算法实现的)。考虑一个最优契约等同于(identify)某个关键的自然状态。因为存在某些自然状态不能通过可计算的途径逼近,所以并非总是可能逼近契约参与者的最优预期效用。这个状态就是一个算法性不可描述(algorithmically undescribable)状态。任何用有限算法去描述它的尝试都会遗漏这个状态的精确描述的某些相关部分。这与我们直觉上关于不完全契约的观念是协调的。故而我们可以定义不完全契约为:一个没有充分考虑到某些信息的契约,而在不存在诸如算法性限制的世界里,这些信息对契约参与者是有利的(Anderlini & Felli, 1994, 1089)。
  如果我们不仅对契约施加可计算性限制,还考虑计算复杂性问题,似乎不完全契约更有可能出现。即使完全地描述所有的未来可能的状态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是由于状态空间过于复杂而使得完全描述的成本太大,因而不得不保留行为或责任上的空缺,这是契约不完全的另一个主要原因。西格尔研究了环境复杂性因素的影响。他的成果表明,“在一个复杂的环境中,如果契约参与者没有能力确证可观察信息以及阻止再磋商的发生,这会严重限制签约行为,并可能会解释契约的不完全性。如果契约参与者没有能力事前预见可能的交易,以及事后描述成本的存在,会对签约行为施加进一步的限制,并扩展了契约不完全的适用性”(Segal, 1999, 74)。在一个众多文献聚焦的关于研究和开发中的“套牢”问题的模型中,西格尔发现,如果环境复杂性无边界地增加,那么结局就收敛到这样一个不完全契约模型,交易是事后可签约的,但事前不能。这是因为无效率的未来交易可能性引入了更多的激励约束。无效率交易的数目越大,就有更多的激励约束需要满足以阻止契约参与者歪曲有效率交易的信息,签约的价值也就越低。在更一般的环境中,如果交易不能事前描述,并且最多有限数目的交易可以在事后的信号博弈中描述,那么随着环境复杂性的无边界增加,对无契约结局的渐进提高是不可能的(Segal, 1999,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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