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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二条 理论测产
  (一)田块选择。将万亩示范片均匀划分为50个单元,每个单元选取1个有代表性田块,每块田3亩以上,按对角线3点取样。
  (二)产量因素测定。每亩穗数、每穗总粒数、结实率、千粒重四个产量构成因素测定方法如下:
  每亩穗数:手插稻、机插稻每点随机取21行测行距,随机取21株测株距,计算每亩穴数,连续选取20穴计算每穴穗数,计算每亩穗数。抛秧稻每点取1平方米调查穗数并计算每亩有效穗数。
  每穗总粒数:在取样点,选择接近平均每穴穗数的植株5穴左右(总穗数不少于50穗),调查每穗总粒数、实粒数。
  结实率:根据每穗总粒数、实粒数计算结实率。
  千粒重:以该品种审定(认定)公告中的千粒重值为准。
  (三)产量计算。产量计算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认真填写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理论测产汇总表。
  样点面积(亩)为代表田块具体面积(要求3亩以上)。
  样点理论产量(公斤/亩)=每亩穗数(万/亩)×每穗总粒数(粒)×结实率(%)×千粒重(克)×10-4。
  万亩片理论产量(公斤/亩)=各取样点理论产量平均值。
  估测产量(公斤/亩)=理论产量×折产系数。折产系数根据实际土地利用率及收获损失率由专家组综合考虑,一般掌握在90-95%。
  第十三条 实收测产
  (一)田块选择。将万亩示范片划分为10个千亩片,每个千亩片选择一个百亩方,随机选择3个百亩方,每个百亩方随机抽取3亩以上的一块田实收测产,共测产3块田。收割前由专家组对收割机进行清仓检查。
  (二)面积计算。用标准皮尺量出田块四周边长,根据田块几何形状,测量并计算地块面积(亩,S)。存在明显的边行优势时,田长或田宽的一头分别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移栽稻田块要向外延伸1个行距或株距,抛秧稻田块要向外延伸20厘米计算面积;如不存在边行优势,则不必向外延伸。
  (三)过磅称重。专家组专人监督将收获籽粒运至指定地点,校准衡器,并负责称重,记录每次所称重量与件数,累计全田毛重(公斤,W1),根据件数核准全部包装物重量(公斤,W2)。
  (四)测定杂质与籽粒含水率。称重后,分批取2公斤左右的样品测定杂质率,每批重复3次以上,计算平均杂质率(R1)。去杂后立即用谷物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率,重复10次,计算平均含水率(R2)。
  (五)测定田间收获损失。田间选择3-5个代表性样点,捡拾单位面积内掉穗落粒,折算每亩损失鲜重(公斤,W3)。如有不同机型参与收获,要分别计算并加权平均。
  (六)实收产量计算。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实收产量(Y,公斤/亩)。Y=[(W1-W2)÷S×(1- R1)+W3]×(1- R2)÷(1- Mo)。Mo为稻谷标准含水量(粳稻谷为14.5%、籼稻谷为13.5%)。万亩示范片实收产量为三块田单产的加权平均值。
  第十四条 出具报告。测产结束后,专家组提交测产验收报告。

第五章 测产结果评估认定

  第十五条 结果认定。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第十六条 信息发布。省级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归口管理。本办法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2:
江苏省小麦万亩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为规范江苏省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法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小麦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小麦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县(市、区、农场,下同)、市(省农垦集团、省监狱管理局,下同)、省三级分时间、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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