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理论测产
(一)田块选择。将万亩示范片均匀划分为50个单元,每个单元选取1个有代表性田块,每块田3亩以上,按对角线3点取样。
(二)产量因素测定。每亩穗数、每穗总粒数、结实率、千粒重四个产量构成因素测定方法如下:
每亩穗数:手插稻、机插稻每点随机取21行测行距,随机取21株测株距,计算每亩穴数,连续选取20穴计算每穴穗数,计算每亩穗数。抛秧稻每点取1平方米调查穗数并计算每亩有效穗数。
每穗总粒数:在取样点,选择接近平均每穴穗数的植株5穴左右(总穗数不少于50穗),调查每穗总粒数、实粒数。
结实率:根据每穗总粒数、实粒数计算结实率。
千粒重:以该品种审定(认定)公告中的千粒重值为准。
(三)产量计算。产量计算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认真填写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理论测产汇总表。
样点面积(亩)为代表田块具体面积(要求3亩以上)。
样点理论产量(公斤/亩)=每亩穗数(万/亩)×每穗总粒数(粒)×结实率(%)×千粒重(克)×10-4。
万亩片理论产量(公斤/亩)=各取样点理论产量平均值。
估测产量(公斤/亩)=理论产量×折产系数。折产系数根据实际土地利用率及收获损失率由专家组综合考虑,一般掌握在90-95%。
第十三条 实收测产
(一)田块选择。将万亩示范片划分为10个千亩片,每个千亩片选择一个百亩方,随机选择3个百亩方,每个百亩方随机抽取3亩以上的一块田实收测产,共测产3块田。收割前由专家组对收割机进行清仓检查。
(二)面积计算。用标准皮尺量出田块四周边长,根据田块几何形状,测量并计算地块面积(亩,S)。存在明显的边行优势时,田长或田宽的一头分别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移栽稻田块要向外延伸1个行距或株距,抛秧稻田块要向外延伸20厘米计算面积;如不存在边行优势,则不必向外延伸。
(三)过磅称重。专家组专人监督将收获籽粒运至指定地点,校准衡器,并负责称重,记录每次所称重量与件数,累计全田毛重(公斤,W1),根据件数核准全部包装物重量(公斤,W2)。
(四)测定杂质与籽粒含水率。称重后,分批取2公斤左右的样品测定杂质率,每批重复3次以上,计算平均杂质率(R1)。去杂后立即用谷物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率,重复10次,计算平均含水率(R2)。
(五)测定田间收获损失。田间选择3-5个代表性样点,捡拾单位面积内掉穗落粒,折算每亩损失鲜重(公斤,W3)。如有不同机型参与收获,要分别计算并加权平均。
(六)实收产量计算。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实收产量(Y,公斤/亩)。Y=[(W1-W2)÷S×(1- R1)+W3]×(1- R2)÷(1- Mo)。Mo为稻谷标准含水量(粳稻谷为14.5%、籼稻谷为13.5%)。万亩示范片实收产量为三块田单产的加权平均值。
第十四条 出具报告。测产结束后,专家组提交测产验收报告。
第五章 测产结果评估认定
第十五条 结果认定。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第十六条 信息发布。省级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归口管理。本办法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2:
江苏省小麦万亩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为规范江苏省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法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小麦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小麦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县(市、区、农场,下同)、市(省农垦集团、省监狱管理局,下同)、省三级分时间、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