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体施工组织设计优化的建议。
(4)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补充完善的意见、措施和建议。
(5)经水土保持影响范围分析、弃渣场和取料场调整,提出相应的征占土地调增或调减建议和意见,并结合主体工程做详细分析说明。
5.防治责任范围界定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应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移民占地和施工布置为依据,通过查阅设计资料和调查获取。
(2)项目建设区包括业主管辖的永久征地、临时占地、租赁土地等建设征占地面积。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面积属于项目建设区范围;移民征地列入项目建设区,但应注明建设期间是属于地方管辖,还是属于业主管辖。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地方后,不再属于业主运行期的防治责任范围。
(3)直接影响区是施工活动,如专用公路、临时道路、高陡边坡削坡、渠道开挖、取料、堤防工程等,其扰动土地的范围可能越出项目建设区(征占地界)并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的区域。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确定,应附详细调查资料,不得简单外推。线型工程的直接影响区应根据地貌和施工特点分段计算,直接影响区一般不布设措施,亦不估列水土流失补偿费,可作为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分析评价(水土流失影响分析)重要依据,影响区越大,说明主体工程合理性越差,应作充分的分析,同时可作为执法监督的依据。
(4)水库淹没造成直接影响区主要是指塌岸区域,应调查可能发生塌岸的地段,合理估算确定坍塌的范围,如必须采取措施,应商移民和施工组织设计专业后纳入工程建设范围的,其面积应列入项目建设区。
(5)主体工程选取的取料(土石)场面积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是根据储量和分布扩大一定比例确定的(一般2-6倍,如勘测精度高时也可以是2-3倍),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估列,在初设阶段进一步复核。
(6)对于扩建改建项目、除险加固等项目,若项目初建时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核实其防治责任范围,并在方案中说明,列出责任范围变化的面积;若初建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较早期建设的项目),应明确全部防治责任范围。
(7)项目建设区面积因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征占地面积,应与移民专业和施工组织设计专业充分协商并确认后,对征占地面积和防治责任范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应在防治责任范围表中予以注明。
(8)可行性研究阶段移民安置区作为项目建设区,应说明面积及水土保持要求,具体内容与估算,应在移民安置规划中列出。
6.水土流失预测
6.1 基本规定
(1)水土流失预测应以主体工程设计文件为基础,即在主体工程根据有关规范进行设计的基本框架下,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水土流失预测。所谓不采任何措施的水土流失是不符合实际的。如一般情况下弃渣场堆放型式和高度确定后,堆放的工程量和投资均在主体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是在此基础设计拦挡和防护措施的。
(2)水土流失预测不是为预测而预测,而是通过对水土流失影响的预测分析,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等提供依据,应包括定量是定性多个方面。因受我国水土流失观测资料尚处于累积阶段,不宜过分强调定量,应相互结合相互映证,以基本反映实际情况,论述清楚,重点突出为宜。
(3)水土流失预测应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合,对不同工程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影响应在深入分析(本部分内容列入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章节),并在水土流失预测时予以说明(前后衔接)。
6.2 原地貌、土地、植被损坏情况的预测
(1)扰动地表的面积、占压土地面积、林草植被损坏面积,应根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
(2)弃土、弃石、弃渣量预测,应根据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在土石方平衡分析的基础上,列出弃土、弃渣量,对下阶段可能出现的变化进行分析预测。
(3)水土保持设施损坏数量的预测应以水利部《关于对水土保持设施解释问题的批复》(水利部[1996]393号)的概念依据,按各省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有关规定计算。
(4)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应分区分时段进行,预测分区(以即划分预测单元)应根据原地貌水土流失状况、工程施工特点和扰动程度、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类型进行划分,宜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保持监测分区基本保持一致。
①各区的水土流失背景值,应根据当地实测或类似地区的科研试验资料分析确定,也可根据不同分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壤、植被、坡度、坡长等调查与量测,采用土壤流失预报方程、地方经验方程估算土壤流失背景值。在缺乏资料的地区可通过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结合专家判估等方法获得。
②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宜采用类比法。选取的类比工程应与本工程的自然条件接近(应列出对比表),且具有工程建设期的土壤流失实测资料,不得采用没有实测依据的数据。运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时,应详细分析其适用性和参数选取的可靠性。
③弃土弃渣的流失量预测不宜采用流弃比的方法预测。应以主体工程设计为基础,根据弃土弃渣的堆置形式、形态、断面、坡度周边来水等情况,分别不同坡度(包括平台和斜坡),通过实测和专家判估相结合等方法获得相应的土壤流失模数,并按垂直投影面积分类计算流失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