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社区为导向
破窗理论在美国的实践主要借助社区警务来实现。[48]美国的社区警务有很长的历史,在实践中发展出了一些以带有社区特点的警务项目,如社区巡逻、社区犯罪预防、社区警务信息交流、社区社会控制,等等。[49]社区警务的目标,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为了改善社区与警察的关系,而应当是以社区的安全和秩序维护为基本导向的警务(Community-Oriented Policing)。[50]凯林认为,社区导向或以社区为基础的警务是一种新型的警务范式,与传统的反应式警务不同,是一种以预防犯罪为主的警务。[51]社区导向警务的核心目标就是以社区为基础,通过警务和社区活动预防各种犯罪,保障社区的安全和有序。
社区警务强调运用各种具体的项目和借助包括社区在内的各方面力量来统筹解决犯罪和无序问题。在社区警务中,社区居民是关键,他们可以协助警察维护社区的秩序,可以建立自己社区的环境安全标准以强化社区的控制力。对于严重突出的无序问题,社区警务借助严厉的秩序维护警务等项目来尽快清除。[52]在以社区为导向的警务活动中,美国警察的日常行为不仅仅限于执法活动,还包括帮助事故或犯罪活动中的受害人,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服务,帮助解决家庭和邻里纠纷,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和学校日常安全防卫,等等。另外,不同社区成员的生活关注点不同,警察应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做出区分和调整。例如中产阶级的社区、少数族裔和贫困人口聚居的社区在安全的需求上明显不同,警察必须根据不同的社区情况进行社区警务活动。[53]总之,开展社区导向警务,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美国传统警务范式的转变,更加注重和突出警务活动在犯罪预防方面的功能。
2.以问题为导向
破窗理论主张通过清除小的混乱和无序来铲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但实现这一目的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根据社区或街区所存在的无序问题而进行的有组织的行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问题导向型警务”(Problem-Oriented Policing)理论就在美国产生,它是改善警务和有效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创新。[54]
格德斯汀(Herman Goldstein)概括了问题导向型警务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找出具有互相联系的事件性的问题、警务要聚焦的根本性问题、突出最终目标的有效性、进行系统化的调查、区分和准确界定问题、对问题中的多元利益进行分析、跟踪评价当下的警务活动、开放性调查并调整警务策略、采取积极的态势、强化决策的程序性和增加责任、评价最新的警务结果。[55]破窗理论出现之后,针对犯罪防控的问题导向型警务模式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56]在这个模式中,警察首先要通过对社区进行调查,发现混乱和各种安全隐患,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在确定问题的基础上查找各种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并设计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实施行动。它突破了传统警务以打击犯罪为主要功能的限制,将发生犯罪的迹象和可能引发犯罪的各种问题纳入到警察活动的视野。当严重的无序问题已经成为居住在某一区域的居民所严重关切的问题时,如果不通过外部力量介入,这些事件或情势将持续存在,并可能扩大其程度和规模。由于这些问题不可能自动消除,而且没有人对这样的事情负责,因而只有通过警察调动社区资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类型的问题。
根据芝加哥市的经验,在问题导向型警务模式中,警察机构应当在居民区或中心区设立办公室,对清除社区无序问题的警务项目进行宣传,鼓励民众参与,并将邻里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优先纳入问题解决模式中。区域性的安全警官按照区域规划来组织具体行动计划,并建立快速应警机制,处理传统上他们不处理的各种潜在的影响社区安全的无序问题。在该模式中,警察以及社区成员参与者都要接受严格的培训,以保证问题解决的有效性和合法性。[57]
3.以法治为导向
破窗理论的创始人凯林曾总结出一些警务活动失败的教训,其中一条就是没有处理好警察的执法活动与法治的关系。[58]美国是一个法治发达国家,法律对警察的执法活动约束非常严格。但是,如果警察没有一定的执法权,清除社会无序的问题就很难实施。因而,警察管理部门就要审查和研究哪些问题应当属于警察解决的范围,这就必然涉及警察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问题。[59]比如,警察需要处理醉汉、无家可归的人吗?警察在处理公众场合醉酒人时的权限是什么?在操作层面,警察与社区成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警察如何判断“零容忍”,以及如何处理涉及“零容忍”的案件?等等。
为了有效规范警察在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美国很多地区的警署在开展社区警务活动中都制定了警察行动和工作指南,并对执法警察进行相应的执法培训,使警察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介入无序行为的处理。[60]虽然并不是所有的警察执法行为都可以为这些指南所覆盖,但是警察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接受指南的规制。1999年,凯林在给美国司法部起草的有关警务自由裁量权活动的报告中,提出了制定社区警务行动指南的若干原则,包括:认识到警察工作的复杂性;承认警察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细化警察工作的程序;提升警察工作的价值;等等。[61]总之,这些原则和指南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解决警察在社区警务和预防犯罪方面执法的正当性问题。
四、围绕破窗理论的学术论争
破窗理论出现之后,美国学界围绕破窗理论的学术论证和争议就没有间断过。[62]由于破窗理论产生时缺乏严格的实证研究,一定程度上带有经验主义的色彩,而且缺乏严格的范畴和体系,其形象化的说法不可能完全周严,引起学界论争在所难免。美国学界围绕破窗理论的学术论争主要集中在无序与某些类型的犯罪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这一核心问题。
关于无序与犯罪之间的相关性,美国一些学者作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和论证。其中,美国西北大学的斯高更(Wesley Skogan)教授的研究影响最大。斯高更教授在20世纪80年代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在芝加哥、纽瓦克、休斯敦、费城、旧金山、亚特兰大6个城市40个邻里,通过电话和面谈等方式采访了大约13000人,实地采集了大量的研究数据。根据这些数据,斯高更就无序与抢劫犯罪之间的变量关系进行了统计学上的回归分析等研究,他发现无序与抢劫犯罪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其相关系数为+.80,并得出结论,“破窗,确实需要尽快修理。”[63]这是迄今为止学界针对无序与犯罪关系方面时间和地域跨度最大的研究。斯高更的研究成果因此被广泛引证,对破窗理论在美国的推行起到了很大作用。科恩(Deborah Cohen)等医学学者在90年代利用破窗理论对社区环境与性病传播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破窗指数高的社区的性病发病率要明显高于破窗指数低的社区。[64]这个研究成果间接地证明了无序的环境与性违法活动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此外,凯林与苏萨(Sousa)合作,在90年代运用破窗警务、经济指征、年轻男性在居住区的数量、毒品消费四个变量,对纽约市76个独立的居住区进行了数据比较,发现轻微的违法行为与暴力犯罪之间有很强的联系。[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