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侦查成本、收益及其二重属性

  一、侦查成本
  成本,在经济学中是指为生产一定种类、数量的产品而支出的各种生产费用。将成本这一概念引入到对侦查行为的分析,我们认为可以对侦查成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上进行两种不同层面的理解。从广义上而言,侦查成本是指国家为了侦查活动的顺利实施在法律和政策上所赋予侦查机关的权力(权力成本,立法成本),和承担的各种费用(经济成本);从狭义上而言,侦查成本是指国家侦查机关为了实现对案件的侦破而执行相关的法律政策(权力成本,执法成本),和支付的各种费用(经济成本)。
  资源稀缺首先是在经济学研究语境中的概念,其所指涉的对象是物质性资源在人类不断的开掘利用之下,面临着日益稀少,而终将耗尽。随着学科研究的相互交融,概念在不同学科领域之间互通使用,使资源稀缺这一概念也可被运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如人力资源,权力资源、法律政策资源同样可以面临与有形的物质性资源一样的稀缺状态。因此在同样的稀缺状态之下,国家及其侦查机关的侦查成本投入,无论是经济成本的投入,还是法律成本的投入同样都必须遵循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最小的侦查成本投入来获取最大的侦查收益。
  对于侦查成本的分类,国内有学者将之分为固定侦查成本、可变侦查成本、总侦查成本。其中固定侦查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侦查部门用于侦探犯罪案件所需的固费用支出;可变侦查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随着刑事犯罪案件形势变化而变化的侦控费用支出;总侦查成本是指刑事犯罪案件侦控的成本总额。[1]也有人认为侦查成本包括:对公民有关权益的剥夺、限制;其他不必要的代价;侦查的实施成本,主要包括侦查机关实施侦查活动而支出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资源等。[2]我们认为,根据前文对侦查成本所界定的定义,可将侦查成本分为两大类:经济成本和权力成本,在分析过程中,我们认为对于侦查的经济成本我们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对侦查的权力成本我们则可以进行定性分析,这样分类对于全面地认识侦查成本问题具有很大的意义。
  1、侦查的经济成本
  经济成本的投入是维持侦查机关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从总体上来说,侦查的经济成本大致包括这样一些内容:办公场所建设、侦查技术设备的购买与维护、交通、通讯费用、出差、调查取证、追捕缉拿费用、侦查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费用支出等。经济资源的稀缺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是个不需要论证的命题,对侦查的经济成本的考察,我们可以从这样三个层面上来看,从宏观角度上分析是国家每年投入犯罪侦查的经济成本,或者说每年国家各级政府为侦查机关办公场所的建设、技术设备的添置、维持侦查机关的正常运转所投入的经济成本总量,所表达的方式可以是国家每年投入犯罪侦查的费用数量,占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从中观的层面上来看侦查的经济成本是,某公安机关一年投入犯罪案件侦查的经济成本,也包括办公场所建设、技术设备的添置、维持侦查机关的正常运转等支出项目,其表达方式可以是厅、局、分局每年投入侦查的经济成本数量,占全厅、局、分局年办公经费的比例;从微观的层面来看则是,某个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投入的经济成本,占全年侦查经费预算的比例。
  上面所论述的仅仅只是侦查所耗费的直接经济成本,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因为侦查机关的侦查失败、不力、懈怠,侦查过程中程序违法等侵害公民权益所事业的国家赔偿,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这些可以被认为是侦查的间接经济成本。如果说侦查直接经济成本的投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的侦查收益的话,侦查间接经济成本的存在只能是一种完全不必要的投入,是侦查过程中的一种负产品;如果说侦查直接经济成本的投入具有不可避免性,因为无投入,通常也就意味着无产出,而侦查间接经济成本则具有可避免性,是一种非必要投入,其避免的途径就在于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