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德育工作机制落实。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重视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创新德育活动载体,加强养成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建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二十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常规落实。教研制度健全,增强教研活动的实效性。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实质性的措施和效果,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十六)学校办学行为规范。近三年县域及所辖学校未出现设立重点校、重点班,违规招生,违规补课,乱收费和教育秩序混乱等现象。
(二十七)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健全。中小学全面实施“阳光体育”工程,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学生健康水平全面提高,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0%以上。
(二十八)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各个阶段教育都有一批办学特色鲜明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秀成果,能在当地起到辐射示范、优化整体作用的学校。
七、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二十九)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制度落实。认真实施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紧缺学科教师,根据需要开展教师转岗培训,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与年龄结构优化。
(三十)建立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机制。完善“以县为主”教师管理体制,县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行教师“县管校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工作有序开展。多形式开展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制度落实。
(三十一)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养计划;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加强校长的履职考核,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培养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校长。
(三十二)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按省定标准配备,并切实履行教师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教师培训、教研功能不断强化。
(三十三)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省定编制标准配备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特殊教育教职工配置满足事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