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成中职年度招生任务,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
四、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水平提高
(十五)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学前教育布点和容量满足幼儿入园需要,农村幼教管理体制完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省定标准。严格实施办园许可证制度,办园行为规范。
(十六)学前教育得到充分发展。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2%以上。0~3岁早期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十七)特殊教育满足残疾人受教育需求。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完善,保障机制健全。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93%以上。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十八)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特殊教育校舍设施、教学仪器、康复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五、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十九)终身教育保障机制形成。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协调、指导、推动终身教育的运行机制,为终身教育提供政策、经费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十)终身教育计划落实。制定终身教育发展规划,明确终身教育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将终身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评估内容,认真实施,整合教育资源,为社会成员提供灵活多样的终身学习形式,社区教育学习场所和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有成效。
(二十一)终身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制订终身教育活动管理办法,积极拓展社区教育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开展终身教育表彰活动。
(二十二)积极发展成人教育。成人教育机构、中职学校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力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重视扫盲教育,15~50岁青壮年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成人文盲率控制在6%以下。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3年。
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二十三)素质教育社会环境优化。政府加强素质教育的政策、经费保障与社会引导,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