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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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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层数│  设置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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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 │          │楼、电梯间四角                  │
├─────┤          ├─────────────────────────┤
│     │外墙四角,错层部位 │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
│ 五、六 │横墙与外纵墙交接  │楼、电梯间四角                  │
│     │处,较大洞口两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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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内外墙交接处  │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内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处;楼、│
│  七   │          │                         │
│     │          │电梯间四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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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局部影响系数可根据易引起局部倒塌各部分不符合抗震措施鉴定要求的程度,经综合分析确定:也可由表5.3.1—3各项系数中的最小值确定。
  表5.3.1—3 多层中小学砌体房屋局部影响系数ψ(下标2)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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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不符合程度  │ 局部影响系数│  影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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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不满足的楼层  │
│  墙体局部尺寸      │         │  0.90   │  不满足的楼层 │
│              │ 比规定少10%以内│  0.95   │         │
│              │ 比规定少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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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80   │  该楼层    │
│ 楼梯间等大梁的支承长度1  │370nm<1<490mm   │       │         │
│              │         │  0.70   │  该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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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屋面小房间      │  超过一层   │  0.33   │  出屋面的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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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承悬挑结构杆件的承重墙体 │  0.8G     │ 该楼层和墙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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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尽端设过街楼或楼梯间  │  0.80     │ 该楼层和墙段│         │
├──────────────┼─────────┼───────┼─────────┤
│  梯梁下未设置构造柱   │  0.80     │支承梯梁的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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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不符合的程度超过表内规定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处理措施。
  【说明】
  对多层砖砌体构造柱的设置,本细则规定了其最低要求,即中小学校舍构造柱设置不满足丙类设防要求时,需要进行加固;当中小学校舍构造柱设置满足丙类设防要求,但不满足乙类设防的要求时,如果考虑体系和局部影响系数的承载力验算能满足要求,可不加固。
  5.4 抗震加固方案选择
  5.4.1 房屋的抗震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楼层中,自承重墙体加固后的抗震能力不应超过承重墙体加固后的抗震能力。
  2 对非刚性结构体系的房屋,应选用有利于消除不利因素的抗震加固方案;当
采用加固柱或墙垛,增设支撑或支架等保持非刚性结构体系的加固措施时,应控制层间位移和提高其变形能力。
  3 当选用区段加固的方案时,应对楼梯间的墙体采取加强措施。
  4 加固后的楼房抗震能力应沿楼层比较均匀,防止相邻楼层间抗震能力相差较大而导致出现薄弱层,如果本层抗震承载力超过下一层20%时,下一层也需要加固。
  5 同一楼层中,墙段加固后受力应均匀,防止个别构件失效后导致结构发生严重破坏。
  5.4.2 当现有多层中小学砌体房屋的高度、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采取下列抗震对策:
  1 当现有多层中小学砌体房屋的总高度超过规定而层数不超过规定的限值时,应采取高于一般房屋的承载力且加强墙体约束的有效措施。
  2 当现有多层中小学砌体房屋的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改变结构体系或减少层数;也可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舍使用,按丙类设防使用,并符合丙类设防的层数限值。当采用改变结构体系的方案时,可在两个方向均匀增设总厚度不小于120mm的钢筋混凝土双面夹板墙。
  5.4.3 房屋抗震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选择如下的加固方法:
  1 增加板墙加固: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喷射混凝土板墙加固。
  2 增加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3 增加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
  4 外加柱加固:在墙体交接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加固,柱应与圈梁、拉杆连成整体,或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可靠连接。
  5 钢筋混凝土套加固:局部柱、墙垛、门窗洞边还可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
  6 修补或灌浆:对已经开裂的墙体,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或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偏低的墙体,可用满墙灌浆加固。修补后墙体的刚度和抗震能力,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计算;满墙灌浆加固后的墙体,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计算。
  【说明】
  对于现有中小学校舍抗震措施及抗震承载力与本细则要求相差较大的建筑,建议采用双面夹板墙进行抗震加固。该方法的优点是能从根本上提高结构整体抗震能力。增设双面夹板墙后,楼盖支承长度、圈梁构造柱的要求等易于满足,结构抗震承载力要求也容易满足。该方法的缺点是加固面和加固量相对较大,同时需进行内外装修,造价相对较高。
  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方法适用于墙体抗剪承载力与要求相差不很大的情况。
   墙体加固时,增加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法的适用范围与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法类似。增加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法同时还可用于楼板加固。
  5.4.4 房屋的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宜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 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设墙段或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形成闭合。
  2 当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钢拉杆、长锚杆、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
  3 楼、屋盖构件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托梁或采取增强楼、屋盖整体性等的措施;对腐蚀变质的构件应更换;对无下弦的人字屋架应增设下弦拉杆。
  4 当构造柱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增设外加柱;当墙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且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相互可靠拉结的配筋加强带时,可不另设构造柱。
  5 当圈梁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外墙圈梁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内墙圈梁可用钢拉杆或在进深梁端加锚杆代替;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且在上下两端增设配筋加强带时,可不另设圈梁。
  6 当预制楼、屋盖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或增设托梁加固楼、屋盖。
  5.4。5 对房屋中易倒塌的部位,宜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 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板墙等加固。
  2 支承大梁等的墙段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组合柱、钢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板墙加固。
  3 支承悬挑构件的墙体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宜在悬挑构件端部增设钢筋混凝土柱或组合柱加固,并对悬挑构件进行复核。
  4 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可采用镶边、埋设钢夹套、锚筋或钢拉杆加固;当隔墙过长、过高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固。
  5 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和水箱间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面层或外加柱加固,其上部应与屋盖构件有可靠连接,下部应与主体结构的加固措施相连。
  6 出屋面的烟囱、无拉结女儿墙、门脸等超过规定的高度时,宜拆除、降低高度或采用型钢、钢拉杆加固。
  7 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加拉杆或采取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
  5.4.6 当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中小学砌体房屋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在薄弱部位增砌砖墙,或在原墙加面层;也可采取分割平面单元,减少扭转效应的措施。
  5.4.7 现有的空斗墙房屋和普通粘土砖砌筑的墙厚不大于180mm的房屋需
要继续使用时,应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板墙加固。
  5.5 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
  (1)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5.5.1 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网应采用呈梅花状布置的锚筋、穿墙筋固定于墙体上;钢筋网四周应采用锚筋、插入短筋或拉结筋等与楼板、大梁、柱或墙体可靠连接;钢筋网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钢筋网片与墙面的空隙不应小于5mm。
  2 面层加固验算时,有关构件支承长度的影响系数应作相应改变,有关墙体局部尺寸的影响系数应取1.0。
  5.5.2 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砌体实际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高于M2.5。
  2 面层的材料和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面层的砂浆强度等级,宜采用M10。
  2)钢筋网砂浆面层的厚度宜为35mm。
  3)钢筋网的钢筋直径宜为4mm或6mm;网格尺寸,实心墙宜为300mm× 300mm。
  4)单面加面层的钢筋网应采用φ6的└形锚筋,双面加面层的钢筋网应采用φ6的S形穿墙筋连接;└形锚筋的间距宜为600mm,S形穿墙筋的间距宜为900mm。
  5)钢筋网的横向钢筋遇有门窗洞时,单面加固宜将钢筋弯人洞口侧边锚固,双面加固宜将两侧的横向钢筋在洞口闭合。
  6)底层的面层,在室外地面下宜加厚并伸入地面下500mm。
  3 面层加固后,各墙段抗震能力的增强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240            t(下标w0)
  η(下标pij)=─────[η(下标0)+0.075(─────-1)/f(下标vE)]  (5.5.2—1)
          t(下标w0)            240

  式中:η(下标pij)—第i楼层第j墙段面层加固的增强系数;
  η(下标0)—基准增强系数,砖墙体可按表5.5.2—1采用;
  t(下标w0)—原墙体厚度(mm);
  f(下标vE)—原墙体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表5.5.2—1 面层加固的基准增强系数

┌───┬──┬─────┬───────────┬──────────┐
│面层 │面层│钢筋网规格│  单面加固     │  双面加固    │
│   │  │     ├───────────┴──────────┤
│厚度 │砂浆│  (mm)  │  原墙体砂浆强度等级           │
│   │  ├──┬──┼────┬──┬───┬───┬──┬───┤
│   │强度│  │  │    │  │   │   │  │   │
│(mm) │  │ 直 │ 间 │    │  │   │   │  │   │
│   │等级│  │  │ M0.4 │ M1 │M2.5 │M0.4 │ M1│M2.5 │
│   │  │ 径 │ 距 │    │  │   │   │  │   │
└───┴──┴──┴──┴────┴──┴───┴───┴──┴───┘
┌───┬──┬───┬───┬────┬────┬────┬────┬────┬────┐
│ 30 │  │ 6  │ 300 │ 2.06 │ 1.35 │ -   │ 2.97 │ 2.05 │ 1.52 │
├───┤  ├───┼───┼────┼────┼────┼────┼────┼────┤
│   │M10 │   │   │    │    │    │    │    │    │
│ 40  │  │ 6  │ 300 │ 2.16 │ 1.51 │ 1.16 │ 3.12 │ 2.15 │ 1.65 │
└───┴──┴───┴───┴────┴────┴────┴────┴────┴────┘

  4 加固后砖墙段刚度的提高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40             240
  实心墙单面加固  η(下标k)=──────η(下标k0)-0.75(──────-1)  (5.5.2—2)
                  t(下标wo)         t(下标wo)
                   240           240
  实心墙双面加固  η(下标k)=──────η(下标k0)-(──────-1)  (5.5.2—3)
                  t(下标wo)        t(下标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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