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工人定员》表是通过实际调查、综合分析、反复测算形成的(见表B)。测算时以二、三级公路规定的交通量标准为基础,按中级技术工人水平,其地理环境以微丘平原为主,海拔高度在2,500公尺以下,小修保养机械功率以每公里二千瓦为基数进行测算的。上述影响因素超过极限时,为了使本标准的适应性和可行性更强,在《养路工人定员》表内规定了调整系数。《养路工人定员》表附注中的有关规定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的:
1.因水泥混凝土路面、石块路面的日常养护工程量和路面上各种病害处理难度比沥青混凝土路面小,故乘一个系数相对减少了定员。
2.我国地域辽阔,有一部分公路是在高原上,海拔高度直接影响了养路工人劳动定额的完成,根据对青海省二十八个路段调查材料分析,海拔在2,500米~3,000米范围内,两点之间人数平均系数为1.12,3,000米~4,000米两点之间人数平均系数为1.2,4,000米~5,000米两点之间人数平均系数为1.4,以此为依据确定的系数,经测算后是适用的。
3.由于我国目前一部分公路存在超期超负荷问题,当交通量超过或达不到标准时,可按序号增减定员。
(二)桥梁养护工人
公路桥梁的维修养护具有成本高、技术性强、多工程配合等特点。目前大吨位车辆比过去增多,对桥梁损坏程度也日渐明显。据对河南、江苏、四川、广东、山东、福建等六省的调查(见表C),大、中型桥梁普遍缺少专业桥梁养护机构、技术人员和养桥人员。这对桥梁的正常养护,保证安全畅通是不相适应的。我们调查23座特大桥共19,329.4延米,有桥梁养护人员260人,平均每百米1.34人,其中福建省最低仅0.36人,山东省最高达2.1人,在综合考虑全国情况后定为每100m按0.4~1.0人配备。特殊结构桥梁调查8座共5,251延米,有养护人员93人,平均每百米1.77人,根据调查情况定为桥长在1,000米以下每100m按1.5~2.5人配备。桥长在1000米以上每100米按1.0~1.5人配备。由于各类型桥梁承载力、使用年限、交通流量差异较大,因此制定标准时,按桥的类型和长度分档比较合适。
(三)隧道养护工人
近十年来,在交通量较大的公路主要干线上,修建了一些隧长在500米以上的隧道。由于设置通风、通讯、警报、消防、装配照明设备和监测设施等。本标准增列了隧道养护工人定员标准。经在福建省盘拓岭隧道验证,隧长822米,需配备7人,达到每100米0.85人,现标准按每100米配0.5~1.0人是适用的。
(四)渡口工人
由于渡口交通量、运输设备、设施增加,人员也应有所增加,经过对云南、辽宁、四川、陕西、江苏、广东、福建等七省20个渡口的调查(见表D),共调查渡船五十九艘,渡口工人1,109人,平均班次为两班次,按照计算公式:
现有渡口工人数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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