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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法理解读

  

  笔者认为,风险社会与社会风险主要存在如下差异:首先,语义上的差异。风险社会无论是从内含还是外延的范围来看,都远远宽于社会风险。如果说社会风险是一个社会学概念的话,那么风险社会无疑可以视为一个社会学体系,风险社会蕴含了更多的价值内容与责任担当。其次,载体上的差异。风险社会主要是社会风险为载体,但与此同时蕴含了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蕴含了自然风险。而社会风险则明确界定了其载体,那就是,源自于社会的而非自然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特定的源头。最后,社会风险是一种历史概览式的概念,主要应对的是过去;而风险社会则是一种展望未来式的情境,主要应对的是未来即将发生的风险。社会风险是一种静态的概念体系,而风险社会则是一种动态的概念体系。概言之,社会风险催生风险社会,风险社会化解社会风险。当然,这种概括是建立在一种理想类型的基础之上的,事实上,在风险社会之中,社会风险层出不穷。风险社会从本质上而言就是一个人力所难以完全控制和企及的社会,一句话,风险社会中的人类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和预知自己的未来。


  

  在当代中国语境中考察风险社会理论,必须紧紧扣住社会转型这个时代背景。与此同时,对风险社会理论的分析应该高度关注社会风险的概念,借由社会风险的存在,风险社会得到了进一步证成。可以大胆地预料,在非常长的一段时间里,人类社会将始终处于风险社会的形态之中。社会转型催生诸多社会风险,社会风险内在地催生或推动了风险社会的形成,三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联。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农耕文明向商工文明转型的过程中,传统的单位正在逐渐消解,而全新的以个体为元素的新型社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转型的过程既是社会发展的过程,更是一个产生与酝酿社会风险的过程,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预期与危机感以及生活压力之大令社会风险层出不穷。社会风险的显现旋即为风险社会的登场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撑,风险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回应层出不穷的社会风险而生成的,风险社会理论有助于帮助文明更好地理解与应对社会风险,提供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有效地化解社会风险的危害度。更进一步,从风险的时代特征看,中国既面临着传统风险的挑战,也不乏反思现代性风险,但从根本上而言更多面对的是前现代风险。换言之,中国社会既不乏传统社会中一直存在的诸如战争、天灾之类的传统风险;也不乏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人类所共同面对的现代性风险亦或反思现代性风险。但中国其实更多面临的仍然是前现代的社会风险,即现代性不足的风险,而非现代性过度带来的反思现代性风险。在此意义上,中国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仍然是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即如何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层面与全球化时代人类主流文明价值理念对接的问题。因此,在风险社会的大理论背景下的特殊语境在于,中国的风险社会与西方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面临的时代主题与挑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与离合。中国语境下的风险社会具有一定的二律背反,亦即在追求实现现代性与现代化的过程中同时要注意避免与克服因现代性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三、风险社会中的法律理念


  

  “我们不能消极地对待风险,风险总是要规避的。而积极的冒险精神正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经济和充满创新的社会中最积极的因素。生活在全球化的时代里意味着我们要面对更多的、各种各样的风险。我们在支持科学创新或者其他种类的变革中,可能应该表现得更为积极些,而不能过于谨慎。毕竟,‘风险’一词的词根在古葡萄牙语中的意思是‘敢于’。”{3}(P32)吉登斯从积极的层面阐述了风险的意义,畏惧无法改变风险,回避无法驱逐风险,只有在对风险加以认真分析和思考的基础之上,妥善地找出解决的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的克减由风险给人类带来的不利和负面影响,并充分发掘寓于风险之中的机遇。正因此,可以说风险既有消极意义也有积极意义,风险的积极意义寓于其消极意义之中。我们认为,有效应对风险社会的较为合理的媒介与方式正是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与传统社会模式不同,风险社会中最为稀缺的价值需求即是对于确定性的追求,法律作为一种确定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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