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从新古典经济学看,科斯命题是错误的。如果我们不从外部看科斯命题,而仅仅从内部看,那么在有合作剩余时,当事人会不会进行交易?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从传统经济学假设与博弈论假设看,然后在博弈论假设下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两个方面看。
传统经济学对有合作剩余的贸易是这样处理的。首先,只要两个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不同,就有进行互利贸易的余地,这一结论对有许多商品和消费者时仍然成立,只有当商品的分配使任何两对商品的边际替代率对所有消费者都相同时,这一商品的配置才是有效率的。从初始的配置开始,通过互利的贸易可以达到许多可能的有效配置,所有可能的有效配置在契约曲线上,契约曲线包含了所有消费者无差异曲线相切的配置。曲线上的每一点都是有效率的,因为一个人不能在不使另一个人境况变糟的情况下使自己的境况得到改善。
在一个两人的交换中,结果会取决于双方的议价力量。然而,竞争性市场有许多买者和卖者,因此如果人们不喜欢交换的条件,他们可转向另一个提出较好条件的卖者,这样的行为会达到竞争性均衡。竞争性均衡是经济上有效率的结论被称为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如果每个人都在竞争性市场上进行贸易,则所有互利的贸易都将得以完成,并且其产生的均衡资源配置在经济上将是有效率的。我们要特别注意两个人的交换与一个经济中许多人的交换之间的重要区别。当只涉及到两个人时,讨价还价使结果不确定。然而,当涉及到许多人时,商品的价格就由商品的需求者和供给者的选择共同决定[11] (P512)。科斯所陈述的科斯命题实际上说的是两人交换的效率,而斯蒂格勒所陈述的科斯定理说的是许多人在竞争市场中交换达到均衡时的效率。科斯在回应萨缪尔森的批评时说:“无疑,如果当事人不能就交换条款达成协议,那么我们就不能排除这种结果,因而也不能论证两个在谈判交换的人必须根据契约曲线成交,即便在当事人可以无限制地讨价还价的零交易费用世界里。然而,有充分理由假定,这种不能达成协议的比例是很小的。”“人们通常没有这种性格,而愿意‘妥协’。萨缪尔森认为,在埃奇沃思所分析的情形中,人们不一定根据契约曲线成交,是‘一个对事实的经验表述。’这无疑是对的,但更有意义的事实是,通常我们可以期望他们根据契约曲线成交。……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在零交易费用的条件下,这种结果(不按照契约曲线成交)几乎不可能发生。”在晚年科斯已经退却到了把按照契约曲线交易作为一种“期望”、一种“更有意义的事实”。这已经是一种规范性的话语,而不是实证的论证。
我们认为,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斯蒂格勒所陈述的科斯定理是对的。但科斯所陈述的科斯命题是错误的。按照个体在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我们推不出在有合作剩余时一定会有交易,确实有很多交易点实现交易,但是因为每个个体都想得到所有的合作剩余,这些均衡可能实现不了。当我们说平分合作剩余是合理的,只不过是设想了一个与自己完全相同的抽象个体,等于自己与自己在博弈。而其他均衡点的实现实际上假定了两个人是一家人,这违背了个体主义的基本假设。在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下两人交易的世界中只能从博弈论角度得到理解。
第三,从博弈论角度看,科斯命题是错误的。在博弈论中,某人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变成了依赖他人,而他人的最大化又依赖于自己。只要是交易就会有讨价还价,而讨价还价时就有策略行为,当存在策略行为实际的结果就存在多样性。科斯命题事实上是一个两人讨价还价博弈问题。讨价还价博弈的均衡解依赖于讨价还价规则和潜在的交易成本的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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