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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自选集之十: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一)

邓正来自选集之十: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一)


邓正来


【全文】
  引论:过程分析与“核心概念”的路径
  在西方自由主义社会理论或社会哲学的领域中,弗里德利希·哈耶克无疑是一位极重要的人物,然而一如我先前在《哈耶克的社会理论》的长篇论文中所指出的,“他的重要性……,并不在于他曾经是本世纪西方最为重要的自由主义学术团体‘朝圣山学社’(The Mont Pelerin Society)的领袖人物,也不在于他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而毋宁在于他对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转向或发展以及他对当代社会理论研究领域的拓宽所做的知识上的贡献——亦即我称之为的‘知识增量’”〔1〕。在这种“知识增量”的视角下,我们可以将《哈耶克的社会理论研究》置于相关理论脉络之中进行考量,并经由这些“设定”的理论脉络而揭示出他的社会理论所具有的知识贡献以及对我们认识社会的启示意义,亦即哈耶克立基于苏格兰启蒙思想传统和主张社会行为规则可以被视为承载有关人与社会的知识的工具的洞见而引发的当代社会哲学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的“认识论转向”(epistemological turn),以及经由确立与自生自发社会秩序理论紧密相关的文化进化理论这一范式转换而产生的“进化论转向”(evolutionary turn)〔2〕,当然这也是我撰写《哈耶克的社会理论》那篇论文所试图达到的目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种我所谓的“知识增量”的研究路径,尽管在互文性的思考方面极具意义,然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却是以“外部设定”的学术衡量标准或各种理论彼此之间的关系为其限度的,所以依据这种研究路径所获致的“哈耶克社会理论”,乃是将哈耶克学术研究过程的“时间之箭”以及其间所隐含的理论问题之转换或拓深的过程“悬置”起来而达至的结果;换言之,这种“非时间”的阐释论式必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将哈耶克跨度长达60多年且经历了相当大的知识立场转换的繁复研究化约或简化为一个相当同质性的整体性的“哈耶克研究”。正是对这种“知识增量”研究路径的意义和限度的认识,为我撰写这篇以时间为维度的“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论文做出了知识上的规定。
  当然,促使我从这样一个角度对哈耶克社会理论进行探究的一个直接的原因,乃是汉语学界中所存在的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即论者在解释哈耶克的理论时,往往在意识或不意识的情形下就趋于以某种“同质性”的标签遮蔽哈耶克繁复且无法化约的社会理论建构过程:不是简单化为“功利主义”,就是化约为“保守主义”〔3〕;不是庸俗化为“经验主义理论”,就是简单化为“主观主义理论”〔4〕;毋庸置疑,这样一种以贴标签为特征的“庸俗化”或“简单化”的思维取向,亦即我所反对的“印象式”理解方式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取向〔5〕
  ,不仅在实际上遮蔽了哈耶克社会理论内在演化发展的繁复过程,而且还在公共话语的建构过程中炮制出了因各自理论分析框架或意识形态取向而定的无数个同质性的甚至彼此相互冲突的“哈耶克理论”。这里至关紧要的,也是往往为人们所熟视无赌甚或不意识的,就是在这些作为结果的无数“虚构”的哈耶克理论的背后,各种借“哈耶克理论”为名的理论主张实际上正在为各自知识的“真理性”或“正当性”展开话语争夺,甚至在更为深刻的层面上展开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论争;此处不争的是,要害并不在于不同论式中的“哈耶克理论”之间的差异,而是隐含于各种论式背后的不同的意识形态担当以及由此而采取的不同的理论解释框架之间的较量。显而易见,就揭示各种“哈耶克理论”论式背后的不同意识形态担当和相应的不同理论解释框架以及它们之间展开的话语争夺而言,对它们进行详尽的知识爬梳和知识社会学分析无疑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6〕,然而这并不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的旨趣毋宁在于对各种有关哈耶克的“同质性”论式进行解构,而采取的方式则是直接对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建构过程以及构成此一过程的核心概念进行梳理和探究,因为通过对哈耶克理论的演化过程本身的揭示,可以映照出各种“宣称的”哈耶克理论在公共话语建构中的“策略性”或“工具性”。
  此外,促使我从时间这样一个角度对哈耶克社会理论进行探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则与哈耶克本人所具有的两重知识性格紧密相关:一方面,哈耶克是本世纪最为重要且最具原创力的社会理论家之一,另一方面,他又是本世纪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最为重要的捍卫者之一,是各种形式的集体主义的坚定批判者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弘扬者,而这构成了哈耶克社会理论研究中意识形态的封闭性与其学术研究的开放性之间的高度紧张。长期以来,这种紧张因其意识形态的封闭性而对人们确切认识哈耶克社会理论在学术研究层面的贡献构成了一种障碍,而对于那些持非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论者平实地理解他的社会理论在知识上的贡献也构成了一种障碍〔7〕;更不能忽视的是,哈耶克在主张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方面的封闭性,实际上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构成了那些自视为“自由主义者”的论者沉湎于意识形态脉络下的问题论辩而无视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知识洞见的当然理由。需要强调的是,我并不主张社会理论应当或可能与意识形态截然两分,而毋宁在于指出我们不应当把哈耶克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封闭性视作我们无视他的社会理论的意义的理由〔8〕。然而囿于篇幅,本文不打算对哈耶克意识形态的封闭性与其社会科学研究的开放性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分析,也不旨在对那些因哈耶克意识形态的封闭性而被人们所忽视的知识洞见予以专门揭示,而是一如上述,直接对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建构过程以及促使这种过程发生转换的核心概念进行厘定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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