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样原则
1.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
2.为了保证14岁(含)以下各年龄段样本量,考虑小年龄段感染率及人口比例等因素,以1~4岁儿童确定抽样范围,在此范围内完成其余年龄段的抽样。其中,1~4岁儿童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整群抽样,5~14岁儿童以个体为单位进行随机抽样,15~59岁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整群抽样。
(四)抽样步骤
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的抽取在国家级完成,调查对象的抽取在现场进行。
1.调查单位的抽取:
抽样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160个国家疾病监测点中,共抽取327个乡镇/街道。按照系统抽样的方法,分别在东部地区每个城市监测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个农村监测点抽取2个乡镇;中部地区每个城市监测点抽取2个乡镇/街道、每个农村监测点抽取2个乡镇;西部地区每个城市监测点抽取4个乡镇/街道、每个农村监测点抽取1个乡镇。
第二阶段:在抽取的每个乡镇/街道中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居委会,共计327个行政村/居委会。
2.调查对象的抽取
(1)登记造册。对调查村内的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进行摸底登记。对现居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并以该村最新户口登记册户号排序。
(2)人群分组。将登记人群按照15~59岁、5~14岁、1~4岁年龄组分成三个组,不满12月龄的儿童不登记。
(3)抽取调查对象。第一:确定的行政村内1~4岁儿童进行普查;第二:按一定的抽样间隔,以户/家庭为单位,抽取15~59岁调查对象;第三:按一定的抽样间隔,以个体为单位,补充抽取5~14岁调查对象。
四、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入户调查流程
1.以户为单位调查
(1)从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根据每村需要调查人数,以每户平均的15~59岁人口数,确定该村总的调查户数。计算方法如下:
每户平均15~59岁人数(取整数)=行政村总的15~59岁人数/行政村总户数
应调查户数=应调查人数/每户平均15~59岁人数
抽样间隔=行政村总户数/应调查户数
例如:某村有430户,总人口1465人,其中15~59岁人群980人,5~14岁儿童410人,1~4岁儿童75人。需要在该村调查15~59岁人群160人,5~14岁儿童93人,1~4岁儿童60人,则:
每户平均15~59岁人数(取整数)=980/430=2.33(取整)=2人
应调查户数=160/2=80户
抽样间隔=430/80=5户
(2)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以随机数字确定第一户,并按以上抽样间隔抽取其它户。抽中户的1~59岁观察对象均接受调查(由于调查中需要更多的小年龄组儿童,为了便于现场调查易于操作。故在第一步调查中增加小年龄组人群,对抽取户中所有1~59岁的家庭成员全部进行调查)。
2. 以个体为单位,5~14岁儿童补充调查
按照该年龄段需要调查人数,计算出第一步抽样中已经抽取的5~14岁儿童数,从第一步未抽取的户中随机抽取其余需要补充调查的5~14岁儿童。
补充调查儿童数=需要的5~14岁调查儿童数-(1~59岁年龄组)调查户抽样中已经抽取的(5~14)岁儿童数
抽样间隔=未抽取户的5~14岁儿童总数/调查儿童数。
例如在第一步抽样中已经调查了5~14岁儿童43人,则应补充调查儿童数=93-43=50人。抽样间隔=(410-43)/50=7.34,从1~59岁抽样中未抽取的户中以每7人系统随机抽取5~14岁儿童进行调查。
3. 以村为单位,1~4岁儿童补充调查
调查该村其余所有1~4岁儿童。
调查村合并及补充调查原则:如果抽取的行政村/居委会不能满足调查人数,则与村级单位排序表中邻村/居委会合并,作为一个村级调查单位;对于漏查的住户或户中漏查的成员,应设法及时进行补漏调查。在调查期限内确实无法调查的,要注明失访。如果采血对象低于调查对象的90%时,应从失访对象邻近的下一户进行补充调查,各年龄组的采血样本量不应低于要求样本量的90%。
(二)调查
1.问卷调查
采用入户调查方法,按照统一调查问卷,对每个确定的调查对象进行个案调查(见附录2),调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肝炎患病史,乙肝病毒暴露史,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免疫史等。在对每个调查对象询问结束后,由调查员交互检查调查问卷,发现缺项和遗漏应及时完善。在当日调查结束后再由另外一个调查员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
2. 标本采集
在现场调查的同时,对所有2周岁以上人群均采集静脉血4ml,对满12月龄但不足2周岁的儿童采集静脉血2ml,同时填写标本登记表(见附录3)。为保证本次调查个案表与标本的一致,本次提供条形识别码(一式5联,现场2联,实验室3联)。在现场1联粘贴于调查问卷,1联粘贴于采血管。
(三)标本处理
1.血清分离
将采集的所有血标本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分离,并将分离后的血清分成2管(A和B管)。A管血清量为0.8ml;其余血清装入B管中(约1ml);将剩余血凝块保存在采血管中。
2. 标本保存
上述2管血清和装有血凝块的采血管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编号,将条形码其余3联中的2联分别粘贴于A、B两个血清管上(留1联备用),在4~8℃条件下冷藏保存。
3. 标本运送
所有分离后的血清标本和血凝块标本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待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冷藏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实验室检测
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统一利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方法对标本进行检测,A管血清(0.8ml)统一检测HBsAg、抗-HBs、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抗-HBc),14岁(含)以下人群检测麻疹IgG、白喉抗毒素等,对HBsAg阳性者再做乙肝病毒e抗原(HBeAg)和乙肝病毒e抗体(抗-HBe)检测。
B管血清长期保存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国家血清库,血清标本的保存要求符合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血凝块标本做病毒基因分型分析研究。
六、调查数据的录入、上报和分析
(一)调查问卷数据录入
本次调查采用Epidata 3.1软件建立调查数据库,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录入程序,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统一培训的数据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双录入的要求统一录入,问卷调查第一次录入在县级调查结束后进行,第二次在省级完成,数据经核对校验无误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实验室数据库合并,分析与报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在完成所有检测后,将自动产生检测数据库,将各省上报数据利用条形码作为识别标记与国家实验室检测结果数据库对接,利用SAS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完成所有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三)预期分析指标
1.不同地区(东/中/西部、城市/农村)、不同年龄组人群HBsAg携带率。
2.不同地区(东/中/西部、城市/农村)、不同年龄组乙肝病毒感染率、抗-HBs、抗-HBc、HBeAg、抗-HBe等阳性率。
3.不同地区(东/中/西部,城市/农村)、不同年龄组人群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的接种率。
4.不同地区(东/中/西部、城市/农村)、14岁(含)以下人群麻疹、白喉免疫水平。
具体技术路线参见图1,调查资料录入的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手册》。
图1 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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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现场问卷调查,2岁以上人群采血 │
│ 4ml,2岁以下儿童采血2ml │
│ │
└────────────────────┘
↓
┌────────────────────┐
│县级:在县级分离血清,分装A(0.8ml),B │
│(1.0ml)两管,问卷第一次录入 │
└────────────────────┘
↓
┌───────────────────┐
│ 县级:A管,B管和血凝块逐级运送 │
│省级:接受县级血清及血凝块;问卷第二次│
│录入,核对后上报 │
│国家级:接受各省血清及血凝块;核对数据│
│库;A管集中检测,检测项目包括HBsAg、抗-│
│HBs、抗-HBc、麻疹抗体、白喉抗毒素等指 │
│标; │
│B管血清建立国家血清库 │
└───────────────────┘
↓
┌─────────────────────┐
│国家级:实验室数据库与现场调查问卷数据库 │
│对接,分析,形成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
│学调查报告 │
└─────────────────────┘
七、检验结果反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检测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将检测结果反馈至被调查对象。
对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乙肝疫苗漏种儿童,以及14岁(含)以下若麻疹抗体检测为阴性者或白喉抗毒素检测未达到保护水平者,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由各省制定补种计划,安排接种。
八、质量控制
国家级和各省成立血清学调查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专家组,负责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一)调查方案质量控制 在正式调查实施前,选取一个国家监测点进行预试验,以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
(二)被调查单位质量控制 各个国家监测点的村级调查单位在调查前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取,抽取后的调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抽取的调查单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开展调查,可以请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由卫生部批准,由卫生部再随机抽取另一个调查单位。
(三)调查人员质量控制 在调查开始之前,对调查人员和血标本采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数据录入人员进行统一技术培训后方可参加现场调查和血标本采集。采血器材统一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确保质量。
(四)现场调查质量控制 对调查时不在现场的人员,应选择最佳时间对其回访调查,提高调查的应答率。现场调查时,血标本的采集率不能低于90%。
(五)各监测点按照方案要求,将采集的标本及时进行血清分离,分装,并粘贴条形码,确保血清管条形码和调查问卷条形码完全一致。
(六)调查数据质量控制 调查后将调查问卷统一进行数据录入,所有调查问卷均采取双录入,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和逻辑检查。对有错误的和缺失的数据,要及时与调查人员联系查明,并及时填补。完成双录入后,整理上报数据库,国家级在数据清洗时,如发现问题较多者,将会退回所上报的数据库,进行重新录入。
(七)实验室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