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年远景目标
--能源与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可供性进一步提高,国内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探明一批紧缺大宗矿产大型矿产地,东、中部地区深部矿产勘查取得突破;基本实现西部地区能源与重要矿产勘查开发基地的战略接替,为国家资源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全面提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的能力大幅度提升。完善国家基础地质调查更新机制,中、大比例尺区域性基础地质调查大幅度推进,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到我国陆域面积的40%,基本实现陆域中比例尺区域地质图件的更新。建立全国重要深部地质综合剖面。
--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为利用海洋资源和维护国家权益提供有力保障。我国管辖海域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实现全覆盖,重点海域的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重点海岸带及近海环境地质调查以及重点海域矿产资源调查基本完成。
--基本掌握我国地质环境状况,减灾防灾与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大幅度增强。基本查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形成较为系统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监测网,预警、减灾和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质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全方位改善。地质工作更加紧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服务于农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建设和国土综合整治等领域的地质调查工作得到快速发展,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健全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地质资料深度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实现地质资料数字化和地质调查主流程信息化,地质资料社会化利用和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
--地质勘查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符合地质科技发展规律的地质科学理论技术创新体系,重大地质勘查技术取得突破,科技对勘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明显提高。
三、总体布局
以我国地质特点与资源禀赋条件为基础,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区域布局,全面部署、正确引导、突出重点地开展全国地质勘查工作。
(一)区域布局
1.西部地区
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根据加强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需求,全面提高地质工作程度。加快西部重要矿产资源接替区勘查,为重要资源开发基地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加强塔里木、准噶尔、柴达木、鄂尔多斯、四川等盆地油气、煤炭等能源矿产勘查,开展铀矿资源勘查。加强雅鲁藏布江、西南三江、天山-北山等重点成矿区带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开展青藏铁路沿线地区综合调查。加强西南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和岩溶石山地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开展西北干旱地区和西南红层缺水地区找水工作,推进西北荒漠化地区环境地质调查。
2.东北地区
根据国家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方针,服务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强大庆油田外围及海拉尔等地区的油气勘查;开展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和深部地质找矿。加强油气、煤炭等能源矿产资源勘查,充分挖掘松辽盆地等油气资源潜力。加强大兴安岭成矿带及西部邻区重要矿产勘查,开展油页岩等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巩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资源基础。着力开展矿山环境地质和松嫩平原等重点地区环境地质调查,促进环境保护和治理。
3.中部地区
根据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要求,围绕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巩固和发展高效农业,开展基础地质和地质环境调查及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加强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的煤炭资源勘查,开展江西、湖南等地区南方硬岩型铀矿资源勘查,加强南岭、长江中下游、湘西-鄂西、东秦岭等重要有色金属成矿区带的勘查,尽快探明一批新的矿产地,重视危机矿山和深部找矿工作;推进粮食主产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风险区划。
4.东部地区
按照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服务于城市群和重要经济区建设的要求,加强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综合调查,开展长江三角洲与华北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平原区地下水污染环境调查和东南沿海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加强隐伏矿床和深部找矿工作,深化渤海湾盆地油气资源勘查,加快国家大型煤炭基地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开展武夷山成矿带和东部地区优质高效非金属矿产的勘查。
5.海域
根据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要求,加快提高海洋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加快开展我国管辖范围内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海域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加强天然气水合物的勘查和非能源矿产调查。加速推进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开展重点地区中比例尺海洋地质调查,着力开展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与监测和近海环境地质调查。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调查计划,开展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勘查评价。
(二)统筹工作布局
1.统筹面向资源与环境的地质勘查
突出重要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矿产勘查。以石油、天然气、煤炭、铀、煤层气和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钾盐、金等16个重要矿产为重点,加强11个主要含油气盆地和新区新领域油气资源勘查、13个大型煤炭基地资源勘查和16个重点成矿区带的重要矿产勘查。全面推行各类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特别是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鼓励油、盐兼探。
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重点围绕国家重要经济区、重点成矿区带、重大地质问题区,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中比例尺区域物探、化探、遥感调查。加快海洋区域地质调查。积极拓宽基础地质服务与应用领域。
强化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和水文地质调查与监测。围绕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和国家经济建设安全,加强人口密集区、重大工程区、重要经济区海岸带及近海和重要矿区的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过量开采及污染调查,促进自然环境的改善、人与自然的和谐。
┌────────────────────────────────────────┐
│ 专栏6 矿产勘查重点工作部署区 │
├─────────────┬──────────────────────────┤
│11个含油气盆地 │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准噶尔、柴达木、四川│
│ │、珠江口、东海、莺歌海、琼东南 │
├─────────────┼──────────────────────────┤
│13个国家大型煤炭基地 │神东、陕北、晋北、晋东、晋中、鲁西、两淮、冀中、河南│
│ │、蒙东、黄陇、云贵、宁东 │
├─────────────┼──────────────────────────┤
│16个重点成矿区带 │西南三江、雅鲁藏布江、天山、南岭、大兴安岭、阿尔泰、│
│ │秦岭、川滇黔相邻区、昆仑-阿尔金、北山、武夷、 │
│ │湘西-鄂西、豫西、辽东-吉南、晋冀、长江中下游 │
└─────────────┴──────────────────────────┘
2.统筹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
政府出资开展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为管理决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全社会和公众提供地质信息公共产品和服务,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国家有计划地安排小于1∶5万(含)比例尺的面积性基础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综合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远景调查与勘查示范、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和服务等公益性地质工作。
┌────────────────────────────────────────┐
│ 专栏7 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主要内容 │
├─────────┬──────────────────────────────┤
│ 专业领域 │ 工作内容 │
├─────────┼──────────────────────────────┤
│ 基础地质调查 │区域地质、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区域遥感地质、海洋地质│
│ │、国际大洋地质与极地地质等 │
├─────────┼──────────────────────────────┤
│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和勘查示范、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区划、│
│ │矿产资源可供性研究等 │
├─────────┼──────────────────────────────┤
│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 调查监测 │、地质环境监测、区域工程地质基础调查等 │
├─────────┼──────────────────────────────┤
│ 地质科技 │重大基础地质问题研究、区域成矿规律与成矿理论研究、找矿方法与│
│ │勘查技术研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理论方│
│ │法研究、分析测试方法技术研究等 │
├─────────┼──────────────────────────────┤
│ 地质资料开发 │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
│ 利用服务 │系建设、地质资料研究开发等 │
└─────────┴──────────────────────────────┘
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着重用于能源、铁、铜、铝、铅、锌、镍等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预查、普查等前期勘查,部署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普查和必要的详查。通过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前期勘查力度,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国家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开展地质勘查,对可以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出资,运用政策调控,改善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鼓励国有矿山企业、国有地勘单位和多种所有制企业通过资本运作,积极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
3.统筹中央和地方政府地质勘查工作
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地质勘查工作的协调机制。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中央政府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明确地质勘查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布局。地方政府要在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指导下,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地质勘查工作。积极探索中央和地方联合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有效途径。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以及全国性、跨区域、海域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综合调查、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和矿产资源战略勘查。继续做好国土资源大调查,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灾害调查,为商业性地质勘查提供信息。
建立和完善中央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运行机制。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注重在全国性、跨区域的重点成矿区带,实施重要矿种的前期勘查工作,突出支持影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大宗、紧缺矿产,以及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与资源储备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区划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划定具有找矿潜力的重点勘查区,推进区内的整体勘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注重在区域的重点成矿区带,突出区域优势矿产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矿产资源前期勘查工作。
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基金可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实施联合勘查,集中资金实施快速整体勘查,以期尽快取得有宏观影响的勘查成果。
4.统筹各类矿产勘查规划区的地质工作
以能源矿产和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为重点,在具有较大资源潜力远景的地区划定重点调查评价规划区;对经初步评价并有较大勘查潜力的能源矿产和铁、铜、铝、铅、锌等非能源重要矿产的勘查靶区,设立重点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积极推进规划区矿产资源的整体勘查和开发,加大国土资源大调查在重点调查评价规划区和地质勘查基金在重点勘查规划区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重点勘查规划区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加快矿产资源勘查进度,为国家能源与原材料接替资源基地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通过加强地勘基金对重点勘查规划区的前期勘查,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
│ 专栏8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 │
├──────┬─────────────────────────────────┤
│重点调查评价│工作程度总体较低,成矿条件有利,有资源潜力的区域,相当于IV级成矿区│
│规划区 │带。主要通过部署国土资源大调查,提高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圈定矿化异常│
│ │,发现新的找矿靶区和矿产地,拉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 │
├──────┼─────────────────────────────────┤
│重点勘查规划│成矿条件有利、有一定的勘查评价基础,找矿前景良好的勘查区,相当于矿│
│区 │田或V级成矿区带。设置A、B两类规划区。加强统一规划部署,加大地勘资 │
│ │金对前期风险勘查的投入,拉动商业性勘查。鼓励社会等多元投资开展勘查│
│ │。 │
│ │A类区:勘查工作程度较高、勘查潜力大、有一定勘查风险的地区。加强统 │
│ │一规划,鼓励多元勘查投资;国家煤炭规划矿区,通过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安│
│ │排,开展煤炭资源的普查和必要的详查; │
│ │B类区:勘查潜力大或较大,但外部条件等因素较差的地区,或勘查风险较 │
│ │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不活跃的地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入,│
│ │为后续勘查降低风险。加快形成一批国家后备勘查开发基地。 │
└──────┴─────────────────────────────────┘
继续依托大中型资源生产基地,在找矿潜力大、市场需求好的大中型危机矿山深部和外围,应用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加强接替资源勘查工作,增加资源储量。
对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和总量限制矿种的矿产地实行限制勘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依法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以及重要城镇、重要铁路公路沿线、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水源地、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区域,限制或禁止矿产资源勘查。
5. 统筹境内外矿产资源勘查
立足国内,加强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层气、铀、铁、铜、铝、锰、铅、锌、镍、钨、锡、金等资源勘查力度,加强对煤炭、钨、稀土等矿产的宏观调控,提高国内矿产资源保障和调控能力。鼓励外商投资国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积极引进国外资本、先进技术和经验。
研究和搭建包括政策、金融、信息服务、运行体制等实施全球资源战略的保障机制,建设全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信息服务系统。扩大地质领域国际合作,通过填图编图、数据库建设、资源潜力评价等双边或多边合作,开展周边国家成矿地质条件对比研究;与非洲、南美洲重点国家或地区合作开展重点区域地质填图、地球化学填图、矿产地数据库建设、资源潜力评价等。
四、能源矿产勘查
(一)油气资源勘查
按照“深化东(中)部、发展西部、加快海域、开辟新区、拓展海外”的方针,重点加强渤海湾、松辽、塔里木等11个主要含油气盆地的地质勘查。进一步深化成熟勘探区块的精细勘探,加强老油气区的新领域深度挖潜。加大东部盆地滩海、深层、富油凹陷隐蔽油气藏、中西部盆地前陆冲断带或坳陷带、海相领域大型古隆起和古斜坡、海洋深水领域等重要油气潜力区的勘查力度,发现一批大中型油气田,为石油稳定增产、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提供资源保障;加快西部和近海油气勘查,确保我国油气资源战略接替。
加强含油气盆地基础地质调查研究,重视区域地质资料深度开发利用,为寻找新的油气田奠定基础。重点加强跨区块、主要含油气盆地、低勘探程度、勘探难度大地区的区域性基础地质调查,指导油气勘探;积极开展陆地新区、新领域、新层系和重点海域油气资源基础地质调查与远景评价,开拓油气勘查新领域。加强油气资源勘查战略选区研究,提出油气资源勘查方向,对重点选区进行调查评价,形成一批后备资源基地。开展油气新区勘查示范,在青藏高原羌塘盆地、南方海相重点潜力区实施科探井工程;与周边国家合作在南沙海域曾母、北康和中建南盆地开展风险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