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平遭遇与重新犯罪风险
生平遭遇测量模型涵盖早年家庭不幸事件(14周岁前)、成年早期家庭不幸事件(本次犯罪逮捕前2年)、成年家庭不幸事件(本次服刑出监前)、父母拒斥、低劣的家庭教育、低劣的文化程度、低劣的就业、不幸的婚姻等8项测量指标。由于自变量”捕前职业“、”捕前婚姻“为无序名义变量,因此,我们首先按照统计学一般原理对其进行了重新编码,然后采用多因素方差分析方法检测其与重新犯罪风险的关系。
根据生平遭遇(有序变量)因素方差分析模型(Corrected Model)检验结果(F=2.663,P值=0.000),所用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自变量”成年早期家庭不幸事件“(P值=0.007)、”成年家庭不幸事件“(P值=0.002)、”低劣的文化程度“(P值=0.001)等3项因素对因变量”是否再犯“具有显著性影响;其余自变量对因变量不具有显著性影响。根据生平遭遇(无序变量一捕前职业)因素方差分析模型检测结果(F =4.678,P值=0.000),自变量是否失业(P值=0.014)、是否是个体工商户(P值=0.029)对因变量”是否再犯“具有显著性影响;其余各项对因变量不具有影响。根据生平遭遇(无序变量一捕前婚姻)因素方差分析模型检测结果(F=2.324,P值=0.098),所用模型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生平遭遇(有序变量)测量模型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结果为:Cronbach'' s a系数为0.681,说明所用模型信度最小可以接受;Nagelkerke R2为0.07,说明所用模型拟合优度极差。根据检验结果,自变量”成年家庭不幸事件(P值=0.001)“、”父母给孩子贴上‘坏孩子’标签“(P值=0.043)、”父母很少赞赏孩子(P道=0.01)“、”捕前文化“(P值=0.000)等4项因素对因变量”是否再犯“具有显著性影响;其余各自变量对因变量不具有显著性影响。生平遭遇(无序变量—捕前职业)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自变量”捕前职业“对因变量不具有显著性影响。生平遭遇(无序变量一捕前婚姻)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自变量”捕前婚姻“对因变量不具有显著性影响。比较前述两种不同方法,根据取其相同检验结果原则,我们仅取”成年家庭不幸事件“(本次服刑出监前)、”捕前文化“(本次犯罪逮捕前)等2项因素作为测量罪犯出监前重新犯罪风险的预测因子。
(六)早年不良交往与重新犯罪风险
早年不良交往测量模型涵盖同辈伙伴赞同违法模式、显明发展道路模式、隐秘发展道路模式、威权冲突笪路模式等4项测量指标,其所考量的内容包括个体早年同辈伙伴赞同攻击、赞同销赃、主动攻击、偷窃、文身、离家出走等。根据早年不良交往因素方差分析模型(Corrected Model)检验结果(F=1.287,P值=0.004),所用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根据早年不良交往因素方差分析表,自变量”伙伴偷窃“(P值=0.034)等1项因素对因变量”是否再犯“具有显著性影响;其余各项对因变量不具有显著性影响。
早年不良交往测量模型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为:Cronbach'' s a系数为0.723,说明所用模型信度较好;Nagelkerke R2为0.039,说明所用模型拟合优度极差。根据检验结果,自变量”赞同销赃“(P值=0.004)、”伙伴偷窃“(P值=0.02)等2项因素对因变量”是否再犯“具有显著性影响;其余各项对因变量不具有显著性影响。比较以上两种方法,根据取其相同检验结果原则,我们仅取”伙伴偷窃“等1项因素作为测量罪犯出监重新犯罪风险的预测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