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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到劳动法的保障

回答数:1 浏览:331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本人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有1年半以上,是在佛山的一家工厂驻厂,但这家外贸公司没有在大陆注册,我的工资是通过这家工厂代发,与公司及工厂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有在工厂配发一个厂证,但是没有刷卡记录,只有每个月领工资的签收记录,均在工厂财务。但因今年金融海啸,公司决定裁员。我想请问的是,因是公司裁员,照我这样的情形,可以得到一笔遣散费用吗?我应该如何来保障个人的权益呢?请帮忙给些意见参考,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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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行在通过仲裁。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得到两个月经济补偿金、及从2008年2月开始双倍工资等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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