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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及劳动赔偿

回答数:4 浏览:17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现在情况:公司是每个星期休息一天,每天八个小时,所有的节假日都只放假一天。问题:1。我是2007年11月入职开始试用期的,但是公司在2008年5月才给我买社保,那么我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上前面这几个月的社保吗?2。我的工资条上只写“底薪:2750元”、“基本工资:2750元”这两个项目,假如现在被辞退,我能所要加班工资吗?加班工资又是怎么算呢?公司给我的一个月补偿又应该是多少呢?谢谢!
其他回答
现在无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手续。根据东莞现在的司法实践,可能难以主张加班费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加班工资,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是基本工资加加班费和其他。
回答:2010-3-2 22:44:19
1、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齐以前的保险待遇2、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要求支付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和1个月的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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