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财农〔2010〕55号)
有关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02号)精神,保证我省2010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重要意义
实施林木良种补贴试点,是为加快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林农增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多样化需求,努力完成2020年林业发展目标而推出的重大举措。因此,实施林木良种补贴对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农增收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一)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目的
通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林木良种生产、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试点,旨在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防止种质资源流失,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强林木良种基地良种供应能力,降低良种使用成本,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促进现代林业建设。通过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健全林木良种繁育相关标准和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为全面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原则
1、强林惠农原则。加快培育使用林木良种良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林农增收。
2、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加快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
3、政策公开原则。对试点单位、任务、补贴资金等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对象
我省林木良种补贴对象为6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5个国有良种苗木培育单位。其中享受补贴良种苗木培育的树种为杉木、马尾松、湿地松和油茶。
三、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任务安排及补贴标准
(一)任务安排
6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林木良种试点面积为16007亩,包括种子园7709亩,种质资源库298亩,采穗圃480亩,试验林 7468 亩,母树林50亩。补贴金额570万元。(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