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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青岛市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要科学调整辖区内医疗资源,合理布点,在具备救治力量的中心卫生院、偏远镇卫生院设置接诊点和留观点,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少传播风险。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要将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集中到市、区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重症诊断标准,配备经培训、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生负责预检门诊24小时值班,主管医师和护士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夜班值班力量,严密观察每一位就诊患儿的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长重症的早期表现和密切观察的重要性,协助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坚决杜绝死亡患儿无重症疫情上报的现象。
  3、指标。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重症和死亡患儿病例信息日报告制度执行率100%;重症和死亡患儿病例调查制度执行率10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漏报率为0;疫情报告和订正及时率100%;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无院内感染发生。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记录齐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掌握程度100%。
  (四)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体系
  1、目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为管理主体和防治技术支撑的,以区市、镇、社区和乡村基层防保及医生为依托的,横到边、竖到底的疫情控制网络体系,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并调整防控策略,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承担落实部门手足口病防控职责;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全面落实部门防控措施;市疾控中心要建立和完善手足口病样品采集、送样和检测机制;加强手足口病流行因素、病原型别变化、聚集性疫情等专项调查工作,分析流行特性特征;调查研究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因素和分布特征,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3、指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下发(转发)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文件和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调整防控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督导检查有通知、有记录;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对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进行流调和采样,及时检测病原,准确掌握病原流行情况;各级疾控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疫情研判、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会诊、转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等防控工作制度。各级疾控机构做好现场卫生处理,指导医院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落实感染控制措施,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的家庭和周边环境采取消毒措施。
  (五)落实群防群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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