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坚持上下联动、逐级对口支援的原则,做好重点区市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支援和技术支持,规范落实防控措施和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2、内容。市疾控中心加强对重点区市手足口病的技术指导,对各区市重大聚集性疫情的现场处置、防控措施等提供技术援助;对各区市手足口病采样等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市级疾控中心开展辖区内各区市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实验室检测等的技术指导。
成立市手足口病临床专家工作组,对全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会诊和人员培训,重点指导各区市做好重症患儿的抢救工作;适时确定市级医院定点支援各区市的工作方案,按照卫生部、卫生厅的要求做好与地市手足口病对口联系工作。各区市成立临床专家工作组,下设病情巡查组和重症抢救组,病情巡查组要不定期对辖区内定点医院进行巡查指导,帮助筛查重症患儿,及时将重症患儿转至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重症抢救组要由儿科神经、ICU、护理、心内等专业具有丰富抢救经验的专家组成,承担市级定点医院收治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指导和各区市定点医院危重症病例的现场救治工作,及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辖区内重症和死亡患儿病例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3、指标。完善对口支援和技术支撑方案,明确对口支援队伍,实行专家派出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防联控。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大投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手足口病防治经费,落实实验室检测设备经费、现场调查工作运转经费、消毒药械经费和宣传经费等;宣传部门要科学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疏导、缓解群众紧张心理,普及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的大众知识;教育部门要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手足口病病例困难家庭的救济补助工作等。当疫情发生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督导防控措施落实;各区市卫生局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控的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重点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监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出防控建议等工作,开展手足口病专项调查。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好院内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要重点做好全员培训、落实预检分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及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