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重点工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通过租赁、合资、股权收购等方式在市外建立生产基地。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并购国内以及国外重要研发中心、知名品牌、营销网络。推动重点工业企业与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实行商企联合、供企合作。
八、加快技术改造
(一)支持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重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市发改、经贸部门要积极争取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扩大内需调控资金,各金融单位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市发改、经贸、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改项目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快办理投资立项、环评、能评、安评等审批手续。
市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财源建设基金、技术改造贴息资金,要向重点工业企业倾斜,优先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新上项目或技术改造。对于重点工业企业新上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个纳税年度内每年比上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受益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二)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各级发改、经贸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转方式、调结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良好机遇,筛选储备一批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推荐,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级计划。
九、支持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一)优先支持重点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的政策支持与分类指导;要排出时间表,搞好上市培育辅导,推动其尽快上市融资。抓住创业板推出的机遇,积极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二)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争取省发改委、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十、推进兼并联合重组
(一)壮大具有竞争优势的重点工业企业。支持其通过兼并重组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并购、重组关停的企业,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安置失业人员。积极推进中央、省属企业对我市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充分利用中央、省属企业的管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优势,借力发展,互利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