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工人数和人员比重的计算
(一)职工人数
1、计算换算劳动生产率的职工人数,是运输业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职工年平均人数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
2、计算四十四个运输主要生产组劳动生产率的职工人数为各生产组的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
3、后备培训人员为运输业中的后备培训人员的年平均人数。
4、行管服务人员为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加上管理服务人员的平均人数。
5、其它人员为运输业的其他人员(不包括援外工作人员)的平均人数。
6、其余生产人员为铁路运输业生产人员年平均人数减去四十四个主要生产组及后备培训人数。
7、各类人员如无平均人数时暂按上期末加本期末除以2就得。
(二)人员比重计算
人员比重为各项人员占运输业的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的比重。
各项人员职工人数
人员比重=------------
运输业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
三、换算劳动生产率的计算
(一)单项劳动效率的计算
1、各单位四十四个运输主要生产组劳动生产率效率指标为实际统计数字。
2、其余生产人员的效率指标为其余生产人员与运输四十四个主要生产组职工人数之比。
3、行管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效率指标为行管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各自与生产人员总数之比。
(二)换算劳动生产率的计算
1、单项效率系数的计算
(1)以全路各项平均劳动生产率指标为100,与各局劳动生产率指标比较,求出各项效率系数。即:
各局单项劳动生产率指标
效率系数=-----------
全路单项劳动生产率指标
(2)用逆算法计算劳动效率指标的人员其效率系数为:
全路单项劳动生产率指标
效率系数=-----------
各局单项劳动生产率指标
(3)道口看守人员、路基维修人员、后备培训人员的单项劳动生产率系数为100。
2、综合换算劳动生产率系数的计算
(1)首先计算出单项换算劳动生产率系数
(2)单项换算效率系数=单项指标人员比重×单项劳动生产率系数
(3)各单项换算系数之和即为综合换算效率系数。
3、换算劳动生产率的计算
换算劳动生产率等于各单位综合换算效率系数乘以全路按运输周转量计算的劳动生产率。
即:换算劳动生产率=全路运输全员劳动生产率×综合换算效率系数
此办法自一九八九年起实行,以1984年全路各项劳动生产率指标实际完成统计数字做为基数每五年调整一次,按现行客货换算周转量计算运输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办法继续执行,并增加一项客运人公里按1∶2.0计算的运输全员劳动生产率。
铁路运输业换算劳动生产率系数计算表(略)。
第30条 工业劳动生产率
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以计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主,即以总产值表现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了便于分析研究和对比,分列以下几种劳动生产率。
(一)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
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全员劳动生产率=---------------------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二)工业按净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
工业净产值
全员劳动生产率=---------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三)工业工人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
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工人劳动生产率=---------------------
生产工人平均人数
(四)工业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
主要产品实物量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生产该项产品的工人平均人数
说明:
1、主要产品实物量,指报告期生产并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产量,不包括不合格品数量。如产品品种较多时,要折合为标准产品。有外购零件或自有商品零件生产的,需按零件成本占整机成本的比重折算实物量分别予以扣除或计入。
2、生产该项产品的工人,指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所占用的工人。包括自投料开始,到成品包装入库为止,所占用的全部工人。包括:
(1)原材料预处理加工(如原材料挑选整理、粉碎、溶化、精制、配料等)人员;
(2)生产工序操作人员;
(3)车间内的化验(校验)分析人员及保全、保养人员;
(4)车间内的原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运送人员及灰渣、废弃物处理和排送人员;
(5)生产过程中其他辅助人员(如为本产品直接使用的除尘岗位人员及车间清扫人员等。但不包括:
①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的仓库保管人员;
②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的科室化验校验分析人员;
③综合利用、生产其他产品的人员;
④为全厂服务的设备制造、维修和检修专职人员;
⑤为全厂服务的烧锅炉和配电的人员;
⑥服务人员;
⑦其他人员;
⑧发包外单位的加工人员。
3、关、停企业的待处理人员及留守人员,可以不计算劳动生产率,但因种种原因发生季节性、临时性停产时,即使没有产值,其职工人数应计算劳动生产率;企业援外出国劳务人员,因未参加本企业生产劳动,不包括在全部职工中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企业的多种经营人员,因从事非本企业主业劳动,不包括在全部职工中计算劳动生产率。
第31条 铁路工业企业综合换算产品产量及劳动生产率统计
为适应工资分配改制度改革,满足对铁路工业企业加强管理的需要,决定设立铁路工业企业产品项目和折算系数以及用综合换算产品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指标。
综合换算产品,是以各工业企业生产的各项主要产品劳动量消耗比例进行换算的。以此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可比性增大,用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附:铁路工业企业综合换算产品产量及劳动生产率统计表(即统劳报4—2表)的填报说明。
一、主要产品名称:按铁计〔1989〕130号文附件中“铁路工业企业产品项目和折算系数表”(以下简称“附件”)规定的主要产品项目填报。
二、总产值合计数:按统劳报4—2表的各主要产品的分项实际数字填报。
三、产品产量:计算单位按“附件”规定的主要产品的计算单位填报,数量按本企业实际完成数量填报。按总产值计算的其它产品此栏不填写。
四、换算各类产品的产量:即第一级换算产量,按各主要产品项目及换算各类产品的折算系数,换算成各单位的主要代表产品。
五、换算综合折算产品的产量:即第二级换算产量,将第一级换算后的各主要代表产品,按照“附件”中换算综合换算产品折算系数,计算各单位的综合换算产品产量。
六、职工平均人数:指按单位的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不含援外人员)填报。
七、劳动生产率:用换算综合换算产品产量与职工平均人数计算。
八、本表由部属机车车辆机械工厂、桥梁工厂、工程机械工厂、木材防腐工厂、工务器材厂、通信信号工厂、轨枕厂、配件厂、水泥厂等填报。
第32条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计算以自行完成工作量表现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主。为便于分析研究和对比,还可计算建筑安装工人(包括学徒)的劳动生产率。
1、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
自行完成工作量
全员劳动生产率=--------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2、建筑安装工人劳动生产率(包括学徒)计算公式:
自行完成工作量
建筑安装工人(包括学徒)劳动生产率=----------
建筑安装工人平均人数
说明: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中不包括援外及出国劳务人员,但包括民工。
第五章 工人工时利用情况
第33条 工人工时利用情况
企业工人工时利用情况的每项指标,应以工时(工日)为劳动时间的基本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个小时的时间为一个工时,劳动一个工作班的时间为一个工日。工业企业按工时(工日)统计,建筑业企业按工日统计。
1、本月日历工时(工日):本月日历工时指本月日历工日乘以按制度规定每天工作小时计算之和。本月日历工日是指本月每天(包括公休工日)的实际工作与未实际工作的天数之和。
2、制度公休工时(工日):制度公休工时指制度公休工日乘以按制度规定每天工作小时计算之和。制度公休工日是指在国家(或企业)规定的例假、节日中工人应休息的天数之和。因每个劳动者都有在法定例假、节日中享受休息的权利,故工人因产假、事假、病假等各种原因请假期间的公休日,仍算作公休工日,不算缺勤工日。
3、制度工作工时(工日):是指按照国家(或企业)规定工人应该工作的工时(工日)。本月制度工作工时(工日)数等于本月日历工时(工日)数减制度公休工时(工日)数。
4、停工工时(工日):是指工人在制度规定的工作工时(工日)内,由于某种原因(如原材料缺乏、动力不足、检修设备、没有任务以及建筑施工中等待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未能工作的工时(工日),与工人停工后被调作其他工作(工业企业是指工人的非本职工作,建筑业则仅指非生产性工作)的工时(工日)数。工人停工满一轮班的算停工工日。由于事先预知的原因(如计划停电等),企业将公休日与工作日调换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在公休日工作不算加班,在工作日休息不算停工。
由于进行设备的计划检修,原有生产工人被调做其他非本职生产、工作时,亦不算停工。
停工的各种原因,应根据影响企业工作停工的最初原因来确定。例如:由于电力不足,影响工具车间工人停工,由于不能及时供应工具,产品制造车间工人也停工,这样工具车间与产品制造车间的工人的停工原因均为由于电力不足。
5、停工工时中被利用的工时:是指工业企业工人在停工后从事非本职的其他工业性生产的工时。从事非工业生产或服务性工作的工时不算被利用的工时,建筑业不填此项。
6、缺勤工时(工日):是指工人按照制度规定应到班参加生产,但由于企业或工人本身的原因,如疾病、产假、(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指由于工人个人原因经企业行政允许请假的工时(工日)〕、探亲假、婚丧假、旷工、工伤假、产假后哺育婴儿假等原因,未能出勤参加生产的工时(工日)。工人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时间可计入产假项内。
7、非生产工时(工日):是指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或经企业指示从事其他社会活动,而末从事本企业生产的工时(工日),如参加抗旱、防涝、参加党团组织的会议、劳模、先进工作者大会、选举、参观、听报告、学习等。上述工时(工日)不算缺勤工时(工日),但也不能算实际工作工时(工日)。为避免重复,停工后被利用从事非生产性的工时(工日),包括在停工工时(工日)中,不包括在本项内。
8、实际工作工时(工日):是指工人实际工作的小时(天数)。在实际工作工时(工日)中包括:(1)加班工时(工日)数;(2)因公出差到企业外工作的工时(工日)数;(3)因工人原有工作结束或发生停工,临时被调从事其他生产工作的工时(工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