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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的问题咨询

回答数:2 浏览:52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的手机(价值2004元)在08年11月7日晚19:30左右被3个新疆人偷窃,但在8日下午,又发现该3人进行行窃,在偷窃后被受害人及时发现,后我们对其进行了追踪,抓住了一个,并转交派出所,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对其进行处罚,且我的手机时否可以按原价赔偿?追加内容:8日的受害者及时发现后已将手机要回,并离开。(为某大学2名女学生)。在我们抓住小偷之后,在派出所,查出该小偷身上有一部手机,有偷东西用的长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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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新的问题呀?
回答:2010-3-2 22:44:19
他们三人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对盗窃的手机进行价格评估,以案值决定.当然,你的手机不可能按照原价赔偿,只能按照现值.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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