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劳资纠纷

回答数:5 浏览:58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本月十号晚,公司其他人都下班了,老板找我谈话,想辞退我,不能胜任工作,在此之前,其他人都发了工资,我却没有发。他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我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他只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他同意支付我4500块钱,但是没有说到经济补偿金。但是当时我也同意了这个条件,没有签书面,我回去看了一下合同,合同写:如因不能胜任(我来公司三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公司也没有在不能胜任的情况下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就直接因为不能胜任来辞退)辞退员工的话,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额外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比劳动法要严格。问题:我可依劳动法重新谈辞退额外工资、12月份十天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吗?这几项加起来的话,大概8650元,远远超过了上次谈的金额。如果老板不愿意给我8650,只愿给我4500元,我还可以申请要回剩余的钱吗?我可以按照合同请求公司支付额外三个月的工资?按照劳动法支付一个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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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第一,可依劳动法重新谈辞退额外工资。第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三,从合同约定。第四,具体情况可以带合同咨询律师。欢迎电话联系我,或者预约面谈。谢谢!陈亮律师执业证号:0920081110036执业机构:上海陆兵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欠款、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诉讼、法律顾问、律师见证、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民西路416号咨询热线:13816581757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可以要求重新谈判。陈洪颖:13918762694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可以按照你的要求与公司谈判,若不能协商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以不胜任工作将你辞退,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但是从维权的角度,可能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更有利。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可以按约定主张。详细咨询15026826615
回答:2010-3-2 22:44:19
你说的还是不够清楚,你的请求应该能达到支持并且还要多一些。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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