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工资结算

回答数:5 浏览:29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今年9月1日上班,试用期2个月,10.1过完后10月13日,人事突然通知我说明天开始提前解除合同,之后在本月(11月)10日(他们是每月10日发工资),我收到公司打入我工资卡的10月份643元(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请问工资结算有问题吗?如果有,存在什么问题呢?我听说国定假期正常休息也有工资的呀,特此询问,谢谢
其他回答
试用期间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回答:2010-3-2 22:44:19
工资少发了,而且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2010-3-2 22:44:19
国定假期属于有薪假。公司解除,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法定节假日工作同样执行这一规定。
回答:2010-3-2 22:44:19
试用期间,解除合同应向你说明理由,并且提前三日。详细咨询15026826615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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