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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的归属

回答数:1 浏览:31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2004年开始购买市郊区一单位集资房,2007年初房子建造完毕,2007年4月份交完所有的钱(购房款全是我1个人出的,收据也是我1个人的名字,当时我未婚,打算2008年11月登记结婚)并得到钥匙,但是房子到现在单位都没有帮我们办理房产证与土地证,交钱也只得到单位开的收据而不是发票,有5个问题请教各位律师:一、假如单位不帮我们办理房产证与土地证或者找各种借口托时间,那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二、如果退房应该怎样与单位结算?三、在没办得证的情况下,国家回收房子、土地、那我们会得到赔偿吗?四、如果婚后房子才办得房产证与土地证,而名字又只写我1个人的名字,那房子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五、如果房子不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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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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