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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回答数:5 浏览:25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 在这里需要咨询你一个关于物权的法律问题:我在别个村庄和村委会签定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50年用于种果树.看到别的果园都在在那里建房子,我想咨询一下,我可否在那块地建房,如果建了可否得到保护(比如:被征有否赔偿),如果要建需要办那方面的手续.谢谢!
其他回答
不可以随便改变用途。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建造临时建筑,但也应经过有关部门,比如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所谓临时建筑应该是从属于果园的附带设施,比如临时住房。至于土地如果被征用,房屋恐怕不能按照原价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很难。
回答:2010-3-2 22:44:19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
回答:2010-3-2 22:44:19
不行。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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