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残联。
(十五)已建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40%,已建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在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在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襄樊广播电视台、市残联。
(十七)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残联。
(十八)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建成后日常维护经费的筹措与核拨,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六、工作步骤
根据总体要求,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建设改造期(2010年8月至9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和改造计划,并报市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改造;技术指导组要严格把关,组织相互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办组负责加强督查,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二)市级检查验收期(2010年10月)。市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重新进行改造。
(三)迎接国家验收期(2010年11月至12月)。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完善设施建设,做好迎检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无障碍设施建设意识。通过制作无障碍设施专题公益宣传片和广告,组织专题讲座,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正确引导和普及公众无障碍城市知识,在全市范围内营造“爱心社会、造福全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