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在城市道路主要路口的人行横道设置盲人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政府办公建筑的无障碍改造率达60%。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五)综合(专科)医院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并在医院推广手语,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残联。
(六)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在城市中心广场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40%。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加油站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并在商业等服务行业推广手语。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残联。
(八)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达到60%,城市建成区的公交车站候车区设置提示盲道,长途汽车站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并在车站、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襄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无障碍设施改造达标,公共交通工具适应残疾人的需要。完善襄樊机场内空港航站楼及其他建筑无障碍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襄樊机场公司。
(九)宾馆饭店的公共通道、公共卫生间、餐厅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40%。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局。
(十)邮政、电信部门营业用房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40%。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湖北电信公司襄樊市分公司、湖北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襄樊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襄樊市分公司。
(十一)银行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40%。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襄樊市分行、建设银行襄樊市分行、农业银行襄樊市分行、工商银行襄樊市分行、襄樊市商业银行。
(十二)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十三)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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