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为规划纲要建议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起草形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起草完善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底。起草完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纲要草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五阶段为规划纲要报批阶段:2011年初。完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阶段为专项规划报批阶段:2011年总体规划纲要批准实施后,着手开展各专项规划的审查和报批。
县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当地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进度基本保持一致,并略有超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突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责的基本职能。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研究制定政策导向,依靠市场调节,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结合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研究确定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辐射带动力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特别是需要报国家和自治区审核批准的重大项目,要搞好与国家和自治区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总体规划盘子。
(三)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在政府主导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凝聚集体智慧。完善规划编制程序,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发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四)加强规划协调衔接。搞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与自治区规划和相邻地市规划的衔接,力争把我市的规划内容更多纳入自治区总体规划。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各县“十二五”规划草案在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定前,报市发改委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进行衔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