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继续抓好全民创业各项政策落实,省政府每年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专门检查、通报;加快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规模。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企业孵化基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专业孵化器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专业团队管理模式,继续实行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引导孵化基地发挥最大效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品检验、融资、信息、人才、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帮助初创期小企业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开展创业咨询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创业咨询服务平台,设立创业咨询服务热线,为创业者提供快捷高效的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代理服务,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帮助企业办理各类涉政、涉法、涉事事务。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各级政府要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方式,引导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省政府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创业者需求,开展 “订单式”培训,提高创业者技能和管理能力。继续实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和 “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工程,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双万”培训补贴专项。依托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大初创企业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力争每年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10-20亿元。
(二)推动产业配套和集群发展。
加强大、中、小企业间产业协作配套,成立行业配套协作中心,组织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项目对接,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套,建立长效稳定的配套机制。加快汽车、石化、钢铁、农产品加工等配套型中小企业发展,围绕大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更新产品,保障质量,提高产品本地配套率。同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新兴生产型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集群竞争能力。促进生产服务要素有效集聚,大力扶持集群内为主导产业服务的科技研发、标准检验、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财政每年要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适当支持,逐步完善功能,发挥服务效能。加大品牌推介和培育力度,鼓励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集体品牌和区域品牌,扩大集群知名度,使集群内企业同享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