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开放,由市商务局负责考评,内容包括招商引资等。
新农村建设,内容包括“四化四改”、“六个一”、“六通”工程和新农村联片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等,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考评。
交通建设,由市交通局、公路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进行考评,其中公路局负责省道和国道建设,市交通局负责县乡公路和城市客运站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质监局和卫生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进行考评。其中食品安全监管由质监局负责,药品安全监管由卫生局负责。
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规划教育布局、提升教学质量、完善教育用人机制、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师资队伍建设等,由教育局负责考评。
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内容包括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再就业工作,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加率,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由市劳动局负责考评。
计生工作,内容包括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特别是农村和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由市计生委负责考评。
民政工作,内容包括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低保工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等,由市民政局负责考评。
广电工作,内容包括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数字电视用户发展等,由市广电局负责考评。
公安工作,内容包括打击“两抢一盗”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交通秩序,推进城市“畅通工程”;严格火工品管理等,由市公安局负责考评。
综合治理,内容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市综治委负责考评。
民主法制,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考评。
地震工作,由市地震局负责考评。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由市治超办负责考评。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以临政办发明电〔2008〕47号文件已下发目标的指标外,其余各指标由市直有关部门将目标全部分解到17个县市区,年终将分县市区目标完成情况和增长变化情况报到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公室,由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公室参照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直接计算分值;26项重点工作由35个市直单位制定具体考评内容、计分办法、给出考评分值。各项指标考评在标准分值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分,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标准分值的30%。每个考核指标17个县市区的分值不允许并列。基本资料、考评办法、初评分值三项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市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市考核办统一汇总计算。
(二)对市直有关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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