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橡胶消耗量
系指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三胶量。
(3)新鲜水消耗量
系指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生产用新鲜水量。
(4)外胎综合合格率
外胎综合合格率=符合合格标准的外胎/(符合合格标准的外胎+不符合合格标准的外胎)
(5)污染物产生指标
包括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和大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生产单位产品企业污水总排放口(或所有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大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生产单位产品所排放到大气中的废气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
(6)固废量
系指生产单位产品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量,包括废原材料包装物、废塑料垫布、下角料和废轮胎等。
(7)水循环利用率
指企业循环冷却水的循环利用量与外补新鲜水量和循环水利用量之和比,以百分比计。其计算公式为:
循环水利用量
水循环利用率(%)=---------------------------
补充水量+循环水利用量
(8)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率
系指企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的量占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9)劳保投入
系指企业每年人均劳动保护用品的投入。
劳动保护用品就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10)职业病发病率
系指企业年职业病发病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比。
(11)千人负伤率
系指企业年负伤职工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比。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录
前言
1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2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3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3.1 铅锌矿采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3.2 铅锌矿选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3.3 铅锌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4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4.3 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4.4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5 指标解释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铅锌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有色金属工业铅、锌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铅锌行业,包括铅锌采矿企业、铅锌选矿企业、铅冶炼企业和锌冶炼企业。
2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铅锌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具体、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铅锌采矿和选矿生产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1~图6。
对于铅冶炼,考虑到烧结一鼓风炉熔炼工艺与直接炼铅工艺的不同,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各自的实际生产特点,对其二级指标的内容及其评价基准值、权重值的设置有一定差异,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烧结一鼓风熔炼工艺和直接熔炼工艺生产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7~图10。
考虑到火法炼锌工艺与湿法炼锌工艺的不同,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各自的实际生产特点,对其二级指标的内容及其评价基准值、权重值的设置有一定差异,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火法炼锌和湿法炼锌工艺生产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11~图14。
图1 铅锌矿采矿(露天开采类)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2 铅锌矿采矿(地下开采类)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3 铅锌矿采矿(露天开采类)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4 铅锌矿采矿(露天开采类)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5 铅锌矿选矿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6 铅锌矿选矿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7 铅冶炼企业(烧结一鼓风熔炼工艺)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8 铅冶炼企业(直接熔炼工艺)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9 铅冶炼企业(烧结一鼓风熔炼工艺)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10 铅冶炼企业(直接熔炼工艺)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11 火法炼锌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12 湿法炼锌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13 火法炼锌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14 湿法炼锌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3 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铅锌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铅锌行业清洁生产的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它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铅锌企业清洁生产实际效益和水平的影响程度大小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铅锌采选冶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14,分为铅锌采矿类、铅锌选矿类和铅锌冶炼类。其中采矿类具体又分为露天开采类和地下开采类,冶炼类具体分为铅冶炼和锌冶炼。
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完善,达到新的更高、更先进水平,因此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及指标的基准值,也应视行业技术进步趋势进行不定期调整,其调整周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应超过5年。
3.1 铅锌矿采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铅锌矿采矿企业具体分为露天开采类和地下开采类,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4。
表1 铅锌矿采矿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露天开采)
┏━━━━━━━┳━━━━┳━━━━━━━━━━━┳━━━━━━━┳━━━━┳━━━━━━┓
┃ 一级指标 ┃权重值 ┃ 二级指标 ┃ 单位 ┃权重值 ┃评价基准值 ┃
┣━━━━━━━╋━━━━╋━━━━━━━━━━━╋━━━━━━━╋━━━━╋━━━━━━┫
┃ ┃ ┃电耗 ┃kWh/t原矿 ┃ 10 ┃ 1.5 ┃
┃ ┃ ┣━━━━━━━━━━━╋━━━━━━━╋━━━━╋━━━━━━┫
┃(1)能源资 ┃ ┃采矿综合能耗 ┃kgce/t原矿 ┃ 15 ┃ 2 ┃
┃源利用指标 ┃ 50 ┃ ┃ ┃ ┃ ┃
┃ ┃ ┣━━━━━━━━━━━╋━━━━━━━╋━━━━╋━━━━━━┫
┃ ┃ ┃矿石回收率 ┃ % ┃ 15 ┃ 94 ┃
┃ ┃ ┣━━━━━━━━━━━╋━━━━━━━╋━━━━╋━━━━━━┫
┃ ┃ ┃矿石贫化率 ┃ % ┃ 10 ┃ 6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t原矿/人·a ┃ 5 ┃ 3500 ┃
┃ (2)生产技 ┃ ┃ ┃ ┃ ┃ ┃
┃ ┃ ┣━━━━━━━━━━━╋━━━━━━━╋━━━━╋━━━━━━┫
┃ 术特征指标 ┃ 15 ┃剥采比 ┃ t/t原矿 ┃ 5 ┃ 5.5 ┃
┃ ┃ ┣━━━━━━━━━━━╋━━━━━━━╋━━━━╋━━━━━━┫
┃ ┃ ┃大块率(>800mm) ┃ % ┃ 5 ┃ 8 ┃
┣━━━━━━━╋━━━━╋━━━━━━━━━━━╋━━━━━━━╋━━━━╋━━━━━━┫
┃ (3)综合利 ┃ ┃ ┃ ┃ ┃ ┃
┃ 用指标 ┃ 15 ┃废石综合利用率 ┃ % ┃ 15 ┃ 30 ┃
┣━━━━━━━╋━━━━╋━━━━━━━━━━━╋━━━━━━━╋━━━━╋━━━━━━┫
┃ ┃ ┃允许废石排放量 ┃ t/t原矿 ┃ 10 ┃ 5 ┃
┃ (4)污染物 ┃ ┃ ┃ ┃ ┃ ┃
┃ ┃ ┣━━━━━━━━━━━╋━━━━━━━╋━━━━╋━━━━━━┫
┃ 排放指标 ┃ 20 ┃采场粉尘浓度综合指标 ┃ mg/立方米┃ 5 ┃ 8 ┃
┃ ┃ ┣━━━━━━━━━━━╋━━━━━━━╋━━━━╋━━━━━━┫
┃ ┃ ┃采场作业环境噪音 ┃ dBA ┃ 5 ┃ 65 ┃
┗━━━━━━━┻━━━━┻━━━━━━━━━━━┻━━━━━━━┻━━━━┻━━━━━━┛
注: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表2 铅锌矿采矿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地下开采)
┏━━━━━━━┳━━━━┳━━━━━━━━━━━┳━━━━━━━┳━━━━┳━━━━━━━━┓
┃ 一级指标 ┃权重值 ┃ 二级指标 ┃ 单位 ┃权重值 ┃评价基准值 ┃
┣━━━━━━━╋━━━━╋━━━━━━━━━━━╋━━━━━━━╋━━━━╋━━━━━━━━┫
┃ ┃ ┃电耗 ┃kWh/t原矿 ┃ 10 ┃ 25 ┃
┃ ┃ ┣━━━━━━━━━━━╋━━━━━━━╋━━━━╋━━━━━━━━┫
┃(1)能源资 ┃ ┃采矿综合能耗 ┃kgce/t原矿 ┃ 15 ┃ 10 ┃
┃源利用指标 ┃ 50 ┃ ┃ ┃ ┃ ┃
┃ ┃ ┣━━━━━━━━━━━╋━━━━━━━╋━━━━╋━━━━━━━━┫
┃ ┃ ┃矿石回收率 ┃ % ┃ 15 ┃ 85 ┃
┃ ┃ ┣━━━━━━━━━━━╋━━━━━━━╋━━━━╋━━━━━━━━┫
┃ ┃ ┃矿石贫化率 ┃ % ┃ 10 ┃ 15 ┃
┣━━━━━━━╋━━━━╋━━━━━━━━━━━╋━━━━━━━╋━━━━╋━━━━━━━━┫
┃ ┃ ┃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 ┃t原矿/人·a ┃ 5 ┃ 900 ┃
┃ (2)生产技 ┃ ┃ ┃ ┃ ┃ ┃
┃ ┃ ┣━━━━━━━━━━━╋━━━━━━━╋━━━━╋━━━━━━━━┫
┃ 术特征指标 ┃ 15 ┃掘进工效 ┃ m/工班 ┃ 5 ┃ 0.5 ┃
┃ ┃ ┣━━━━━━━━━━━╋━━━━━━━╋━━━━╋━━━━━━━━┫
┃ ┃ ┃大块率(>500mm) ┃ % ┃ 5 ┃ 8 ┃
┣━━━━━━━╋━━━━╋━━━━━━━━━━━╋━━━━━━━╋━━━━╋━━━━━━━━┫
┃ (3)综合利 ┃ ┃矿坑涌水利用率 ┃ % ┃ 6 ┃ 80 ┃
┃ 用指标 ┃ 15 ┃ ┃ ┃ ┃ ┃
┃ ┃ ┣━━━━━━━━━━━╋━━━━━━━╋━━━━╋━━━━━━━━┫
┃ ┃ ┃废石综合利用率 ┃ % ┃ 9 ┃ 30 ┃
┣━━━━━━━╋━━━━╋━━━━━━━━━━━╋━━━━━━━╋━━━━╋━━━━━━━━┫
┃ ┃ ┃允许废石排放量 ┃ t/t原矿 ┃ 10 ┃ 0.5 ┃
┃ (4)污染物 ┃ ┃ ┃ ┃ ┃ ┃
┃ ┃ ┣━━━━━━━━━━━╋━━━━━━━╋━━━━╋━━━━━━━━┫
┃ 排放指标 ┃ 20 ┃采场粉尘浓度综合指标 ┃ mg/立方米 ┃ 5 ┃ 10 ┃
┃ ┃ ┣━━━━━━━━━━━╋━━━━━━━╋━━━━╋━━━━━━━━┫
┃ ┃ ┃采场作业环境噪音 ┃ dBA ┃ 5 ┃ 65 ┃
┗━━━━━━━┻━━━━┻━━━━━━━━━━━┻━━━━━━━┻━━━━┻━━━━━━━━┛
注: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表3 铅锌矿采矿企业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露天开采)
┏━━━━━━━┳━━━━┳━━━━━━━━━━━━━━━┳━━━━┳━━━━━━━━━━━━━┓
┃ ┃ 指标 ┃ ┃指标 ┃ ┃
┃ 一级指标 ┃ ┃ 二级指标 ┃ ┃ 备注 ┃
┃ ┃ 分值 ┃ ┃分值 ┃ ┃
┣━━━━━━━╋━━━━╋━━━━━━━━━━━━━━━╋━━━━╋━━━━━━━━━━━━━┫
┃ ┃ ┃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的新工艺、 ┃ 10 ┃ 定性评价指标无评价基 ┃
┃ ┃ ┃新技术 ┃ ┃准值,其考核按对该指标的 ┃
┃ ┃ ┣━━━━━━━━━━━━━━━╋━━━━┫ ┃
┃ ┃ ┃采矿成套机械设备具有较高的 ┃ ┃执行情况给分。 ┃
┃ ┃ ┃自动化水平 ┃ 10 ┃ ┃
┃ ┃ ┃ ┃ ┃ 对一级指标“(1)”所属 ┃
┃ ┃ ┣━━━━━━━━━━━━━━━╋━━━━┫ ┃
┃ (1)生产技 ┃ ┃无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主弃 ┃ ┃各二级指标,凡采用的按其 ┃
┃ 术特征指标 ┃ 40 ┃富及采易弃难 ┃ 5 ┃ ┃
┃ ┃ ┃ ┃ ┃指标分值给分,未采用的不 ┃
┃ ┃ ┣━━━━━━━━━━━━━━━╋━━━━┫ ┃
┃ ┃ ┃ ┃ ┃给分。 ┃
┃ ┃ ┃建立实施“三率”考核制度 ┃ 5 ┃ ┃
┃ ┃ ┃ ┃ ┃ 对一级指标“(2)”所 ┃
┃ ┃ ┣━━━━━━━━━━━━━━━╋━━━━┫ ┃
┃ ┃ ┃排土场的处理处置 ┃ 5 ┃属二级指标,凡已建立环境 ┃
┃ ┃ ┃ ┃ ┃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的给 ┃
┃ ┃ ┣━━━━━━━━━━━━━━━╋━━━━┫ ┃
┃ ┃ ┃边坡稳定性监测 ┃ 5 ┃10分,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
┣━━━━━━━╋━━━━╋━━━━━━━━━━━━━━━╋━━━━┫ ┃
┃ (2)环境管 ┃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 10 ┃但尚未通过认证的则给5 ┃
┃理体系建立 ┃ ┃ ┃ ┃分;凡已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
┃ ┃ ┣━━━━━━━━━━━━━━━╋━━━━┫ ┃
┃及清洁生产 ┃ 25 ┃ ┃ ┃的给15分。 ┃
┃ ┃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15 ┃ 对一级指标“(3)”所 ┃
┃审核 ┃ ┃ ┃ ┃ ┃
┃ ┃ ┃ ┃ ┃属各二级指标,如能按要求 ┃
┣━━━━━━━╋━━━━╋━━━━━━━━━━━━━━━╋━━━━┫ ┃
┃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 ┃ 5 ┃执行的,则按其指标分值给 ┃
┃ ┃ ┃况 ┃ ┃ ┃
┃ ┃ ┃ ┃ ┃分; ┃
┃ ┃ ┣━━━━━━━━━━━━━━━╋━━━━┫ ┃
┃ ┃ ┃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5 ┃ 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 ┃
┃ ┃ ┃ ┃ ┃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
┃ ┃ ┣━━━━━━━━━━━━━━━╋━━━━┫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 ┃ 4 ┃价、老污染源限期治理指标 ┃
┃ (3)环境管 ┃ ┃行情况 ┃ ┃ ┃
┃ ┃ ┃ ┃ ┃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则不给 ┃
┃ ┃ ┣━━━━━━━━━━━━━━━╋━━━━┫ ┃
┃理与劳动安 ┃ 35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 ┃ 5 ┃分; ┃
┃全卫生指标 ┃ ┃况 ┃ ┃ ┃
┃ ┃ ┃ ┃ ┃ 对现场防尘、防噪声控 ┃
┃ ┃ ┣━━━━━━━━━━━━━━━╋━━━━┫ ┃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 9 ┃制要求,凡粉尘尘、噪声均 ┃
┃ ┃ ┃ ┃ ┃有超标要求的则不给分;凡 ┃
┃ ┃ ┣━━━━━━━━━━━━━━━╋━━━━┫ ┃
┃ ┃ ┃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 ┃ 3 ┃ ┃
┃ ┃ ┃ ┃ ┃仅有粉尘或噪声超标的,则 ┃
┃ ┃ ┣━━━━━━━━━━━━━━━╋━━━━┫ ┃
┃ ┃ ┃现场防尘、防噪声达标 ┃ 4 ┃给2分。 ┃
┗━━━━━━━┻━━━━┻━━━━━━━━━━━━━━━┻━━━━┻━━━━━━━━━━━━━┛
表4 铅锌矿采矿企业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地下开采)
┏━━━━━━━━┳━━━━┳━━━━━━━━━━━━━━┳━━━━┳━━━━━━━━━━━━━━━┓
┃ ┃指标 ┃ ┃指标 ┃ ┃
┃ 一级指标 ┃ ┃ 二级指标 ┃ ┃ 备注 ┃
┃ ┃分值 ┃ ┃分值 ┃ ┃
┣━━━━━━━━╋━━━━╋━━━━━━━━━━━━━━╋━━━━╋━━━━━━━━━━━━━━━┫
┃ ┃ ┃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的新工 ┃ ┃ 定性评价指标无评价基 ┃
┃ ┃ ┃艺、新技术 ┃ 10 ┃ ┃
┃ ┃ ┃ ┃ ┃准值,其考核按对该指标的 ┃
┃ ┃ ┣━━━━━━━━━━━━━━╋━━━━┫ ┃
┃ ┃ ┃采矿成套机械设备具有较高的 ┃ ┃执行情况给分。 ┃
┃ ┃ ┃自动化水平 ┃ 10 ┃ ┃
┃ ┃ ┃ ┃ ┃ 对一级指标“(1)”所属 ┃
┃ ┃ ┣━━━━━━━━━━━━━━╋━━━━┫ ┃
┃ ┃ ┃无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主 ┃ ┃各二级指标,凡采用的按其 ┃
┃ (1)生产技术 ┃ ┃弃富及采易弃难 ┃ 5 ┃指标分值给分,未采用的不 ┃
┃特征指标 ┃ 40 ┃ ┃ ┃给分。 ┃
┃ ┃ ┣━━━━━━━━━━━━━━╋━━━━┫ ┃
┃ ┃ ┃建立实施“三率”考核制度 ┃ 4 ┃ ┃
┃ ┃ ┃ ┃ ┃ 对一级指标“(2)”所属 ┃
┃ ┃ ┣━━━━━━━━━━━━━━╋━━━━┫ ┃
┃ ┃ ┃废石场及塌陷区的处理处置 ┃ 5 ┃二级指标,凡已建立环境管 ┃
┃ ┃ ┃ ┃ ┃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的给10 ┃
┃ ┃ ┣━━━━━━━━━━━━━━╋━━━━┫ ┃
┃ ┃ ┃采场稳定性监测 ┃ 3 ┃分,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但 ┃
┃ ┃ ┃ ┃ ┃尚未通过认证的则给5分; ┃
┃ ┃ ┣━━━━━━━━━━━━━━╋━━━━┫ ┃
┃ ┃ ┃先进的井下通风系统 ┃ 3 ┃ ┃
┃ ┃ ┃ ┃ ┃凡已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 ┃
┣━━━━━━━━╋━━━━╋━━━━━━━━━━━━━━╋━━━━┫ ┃
┃ (2)环境管理 ┃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 10 ┃给15分。 ┃
┃体系建立及清 ┃ 25 ┃ ┃ ┃ 对一级指标“(3)”所属 ┃
┃ ┃ ┣━━━━━━━━━━━━━━╋━━━━┫ ┃
┃洁生产审核 ┃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15 ┃各二级指标,如能按要求执 ┃
┃ ┃ ┃ ┃ ┃行的,则按其指标分值给 ┃
┣━━━━━━━━╋━━━━╋━━━━━━━━━━━━━━╋━━━━┫ ┃
┃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 ┃ 5 ┃分; ┃
┃ ┃ ┃情况 ┃ ┃ ┃
┃ ┃ ┣━━━━━━━━━━━━━━╋━━━━┫ 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 ┃
┃ ┃ ┃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5 ┃ ┃
┃ ┃ ┃ ┃ ┃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
┃ ┃ ┣━━━━━━━━━━━━━━╋━━━━┫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 ┃ ┃价、老污染源限期治理指标 ┃
┃ (3)环境管理 ┃ ┃行情况 ┃ 5 ┃ ┃
┃ ┃ ┃ ┃ ┃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则不给 ┃
┃ ┃ ┣━━━━━━━━━━━━━━╋━━━━┫ ┃
┃与劳动安全卫 ┃ 35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 ┃ 4 ┃分; ┃
┃生指标 ┃ ┃况 ┃ ┃ 对现场防尘、防噪声控 ┃
┃ ┃ ┣━━━━━━━━━━━━━━╋━━━━┫ ┃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 9 ┃制要求,凡粉尘尘、噪声均 ┃
┃ ┃ ┃ ┃ ┃有超标要求的则不给分;凡 ┃
┃ ┃ ┣━━━━━━━━━━━━━━╋━━━━┫ ┃
┃ ┃ ┃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 ┃ 3 ┃仅有粉尘或噪声超标的,则 ┃
┃ ┃ ┣━━━━━━━━━━━━━━╋━━━━┫ ┃
┃ ┃ ┃ ┃ ┃给2分。 ┃
┃ ┃ ┃现场防尘、防噪声达标 ┃ 4 ┃ ┃
┗━━━━━━━━┻━━━━┻━━━━━━━━━━━━━━┻━━━━┻━━━━━━━━━━━━━━━┛
注:如果铅锌矿采矿企业既有露天开采又有地下开采,其该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权重值就以露天开采产量和地下开采产量占总产量的百分数计算。比如:某一铅锌矿采矿企业矿石年产量为a万t,其中露天开采矿石年产量为b万t,地下开采矿石年产量为a-b万t;露天开采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c,地下开采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d;则该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P=[cb+d(a-b)]/a×100%。
3.2 铅锌矿选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铅锌矿选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5和表6。
表5 铅锌矿选矿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
┃ 一级指标 ┃权重值 ┃ 二级指标 ┃ 单位 ┃权重值 ┃评价基准值 ┃
┣━━━━━━━╋━━━━╋━━━━━━━━━━━╋━━━━━━━╋━━━━╋━━━━━━┫
┃ ┃ ┃铅选矿金属实际回收率 ┃ % ┃ 10 ┃ 85 ┃
┃ ┃ ┣━━━━━━━━━━━╋━━━━━━━╋━━━━╋━━━━━━┫
┃ ┃ ┃锌选矿金属实际回收率 ┃ % ┃ 10 ┃ 88 ┃
┃ ┃ ┣━━━━━━━━━━━╋━━━━━━━╋━━━━╋━━━━━━┫
┃ (1)资源能 ┃ ┃电耗 ┃kwh/t原矿 ┃ 8 ┃ 50 ┃
┃ 源利用指标 ┃ 50 ┃ ┃ ┃ ┃ ┃
┃ ┃ ┣━━━━━━━━━━━╋━━━━━━━╋━━━━╋━━━━━━┫
┃ ┃ ┃综合能耗 ┃kgce/t原矿 ┃ 8 ┃ 15 ┃
┃ ┃ ┣━━━━━━━━━━━╋━━━━━━━╋━━━━╋━━━━━━┫
┃ ┃ ┃新水用量 ┃立方米/t原矿 ┃ 8 ┃ 1.5 ┃
┃ ┃ ┣━━━━━━━━━━━╋━━━━━━━╋━━━━╋━━━━━━┫
┃ ┃ ┃伴生元素回收程度 ┃ % ┃ 6 ┃ 50 ┃
┣━━━━━━━╋━━━━╋━━━━━━━━━━━╋━━━━━━━╋━━━━╋━━━━━━┫
┃ ┃ ┃废水排放量 ┃ 立方米/t原矿┃ 12 ┃ 1 ┃
┃ (2)污染物 ┃ ┃ ┃ ┃ ┃ ┃
┃ ┃ ┣━━━━━━━━━━━╋━━━━━━━╋━━━━╋━━━━━━┫
┃ 排放指标 ┃ 20 ┃车间最高允许粉尘浓度 ┃ mg/立方米 ┃ 4 ┃ 10 ┃
┃ ┃ ┣━━━━━━━━━━━╋━━━━━━━╋━━━━╋━━━━━━┫
┃ ┃ ┃车间内允许噪声 ┃ dBA ┃ 4 ┃ 85 ┃
┣━━━━━━━╋━━━━╋━━━━━━━━━━━╋━━━━━━━╋━━━━╋━━━━━━┫
┃ (3)综合利 ┃ ┃尾矿综合利用率 ┃ % ┃ 12 ┃ 40 ┃
┃ 用指标 ┃ 20 ┃ ┃ ┃ ┃ ┃
┃ ┃ ┣━━━━━━━━━━━╋━━━━━━━╋━━━━╋━━━━━━┫
┃ ┃ ┃选矿废水综合利用率 ┃ % ┃ 8 ┃ 80 ┃
┣━━━━━━━╋━━━━╋━━━━━━━━━━━╋━━━━━━━╋━━━━╋━━━━━━┫
┃ (4)产品指 ┃ ┃铅精矿 ┃ 等级 ┃ 5 ┃ ≥四级品 ┃
┃ ┃ 10 ┃ ┃ ┃ ┃ ┃
┃ ┃ ┣━━━━━━━━━━━╋━━━━━━━╋━━━━╋━━━━━━┫
┃ 标 ┃ ┃锌精矿 ┃ 等级 ┃ 5 ┃ ≥五级品 ┃
┗━━━━━━━┻━━━━┻━━━━━━━━━━━┻━━━━━━━┻━━━━┻━━━━━━┛
注: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表6 铅锌矿选矿企业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
┃ ┃指标 ┃ ┃指标 ┃ ┃
┃ 一级指标 ┃ ┃ 二级指标 ┃ ┃ 备注 ┃
┃ ┃分值 ┃ ┃分值 ┃ ┃
┣━━━━━━━━━╋━━━━╋━━━━━━━━━━━━╋━━━━╋━━━━━━━━━━━━━━━┫
┃ ┃ ┃采用节能设备 ┃ 8 ┃ 定性评价指标无评价基准 ┃
┃ ┃ ┃ ┃ ┃值,其考核按对该指标的执行 ┃
┃ ┃ ┣━━━━━━━━━━━━╋━━━━┫ ┃
┃ ┃ ┃选择合理选矿工艺 ┃ 7 ┃情况给分。 ┃
┃ ┃ ┃ ┃ ┃ 对一级指标“(1)”所属各二 ┃
┃ ┃ ┣━━━━━━━━━━━━╋━━━━┫ ┃
┃ (1)生产技术 ┃ ┃装备自动化水平 ┃ 5 ┃级指标,凡采用的按其指标分 ┃
┃ 特征指标 ┃ 35 ┃ ┃ ┃ ┃
┃ ┃ ┣━━━━━━━━━━━━╋━━━━┫ ┃
┃ ┃ ┃事故性泄漏防范措施 ┃ 7 ┃值给分,未采用的不给分(装 ┃
┃ ┃ ┃ ┃ ┃备自动化水平和工艺合理性视 ┃
┃ ┃ ┣━━━━━━━━━━━━╋━━━━┫ ┃
┃ ┃ ┃生产作业面防渗措施 ┃ 4 ┃具体情况定)。 ┃
┃ ┃ ┃ ┃ ┃ 对一级指标“(2)”所属二级 ┃
┃ ┃ ┣━━━━━━━━━━━━╋━━━━┫ ┃
┃ ┃ ┃选矿设备设施的完整性 ┃ 4 ┃指标,凡已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
┣━━━━━━━━━╋━━━━╋━━━━━━━━━━━━╋━━━━┫ ┃
┃ ┃ ┃ ┃ ┃并通过认证的给10分,只建立 ┃
┃ (2)环境管理 ┃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 ┃ 10 ┃环境管理体系但尚未通过认证 ┃
┃ 体系建立及清 ┃ 25 ┃过认证 ┃ ┃ ┃
┃ ┃ ┃ ┃ ┃的则给5分;凡已进行清洁生 ┃
┃ ┃ ┣━━━━━━━━━━━━╋━━━━┫ ┃
┃ 洁生产审核 ┃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15 ┃产审核的给15分。 ┃
┃ ┃ ┃ ┃ ┃ 对一级指标“(3)”所属各二 ┃
┣━━━━━━━━━╋━━━━╋━━━━━━━━━━━━╋━━━━┫ ┃
┃ ┃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 ┃ 7 ┃级指标,如能按要求执行的, ┃
┃ ┃ ┃ 完成情况 ┃ ┃则按其指标分值给分; ┃
┃ ┃ ┣━━━━━━━━━━━━╋━━━━┫ ┃
┃ ┃ ┃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 ┃ 5 ┃ 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
┃ ┃ ┃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老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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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 ┃染源限期治理指标未能按要求 ┃
┃ (3)环境管理 ┃ ┃执行情况 ┃ 6 ┃ ┃
┃ ┃ ┃ ┃ ┃完成的则不给分; ┃
┃ 与劳动安全卫 ┃ 40 ┃ ┃ ┃ 对现场防尘、防噪声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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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指标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4 ┃要求,凡粉尘尘、噪声均有超 ┃
┃ ┃ ┃制度执行情况 ┃ ┃标要求的则不给分;凡仅有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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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 ┃ 9 ┃尘或噪声超标的,则给2分。 ┃
┃ ┃ ┃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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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 ┃ ┃ ┃
┃ ┃ ┃系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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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防尘、防噪声达标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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