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该项指标仅适用于包装制品中非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以及非危险品包装材料,而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以及危险品包装材料,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采用再生原材料。
2 环境质量主要指生产作业区内的噪声程度、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及浓度、温度、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及要求。
3 主要指企业是否建立并运行明确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生产作业区内的防爆管理符合规定标准及要求,以及作业现场有序,作业流程井然,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 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以企业在考核年度(一般以一个生产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并与生产年度同步)内各项指标实际数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综合得出该企业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考虑到正向指标与逆向指标的差别,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根据其类别和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标准化处理。
4.1.1 定量评价二级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计算
对正向指标,其单项评价指数按公式(1)计算:
S(xi 下标)
S(i 下标)=-------------- (1)
S(oi 下标)
对逆向指标,其单项评价指数按公式(2)计算:
S(oi 下标)
S(i 下标)=-------------- (2)
S(xi 下标)
式中:
S(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S(x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S(o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
本指标体系各项二级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的正常值一般在1.0左右。但如果对于正向指标、其实际值远大于评价基准值,对于逆向指标、其实际值远小于评价基准值时,计算得出的S(i 下标)值就会较大。这样,计算结果就会偏离实际意义,对其他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的作用产生较大干扰。为了消除这种影响,对此进行修正处理。修正的方法是:取该S(i 下标)值为该项指标权重值的1.1倍。
4.1.2 定量评价二级评价指标考核总分值计算
定量评价二级评价指标考核总分值按公式(3)计算:
n n
P(1 下标)=∑P(i 下标)=∑S(i 下标)K(i 下标) (3)
i=1 i=1
式中:
P(i 下标)--第i项二级评价指标考核分值
S(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K(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值。
n
∑ K(i 下标)=100(0 上标)
i=1
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P(1 下标)介于0至100之间。
4.1.3 定量评价二级评价指标缺项考核调整权重值的计算
若某项一级指标中实际参与定量评价考核的二级指标项目数少于该一级指标所含全部二级指标项目数(由于该企业没有与某二级指标相关的生产内容所造成的缺项)时,在计算中应将这类一级指标所属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均予以相应修正,修正后各相应二级指标的权重值以K’(i 下标)表示,按公式(4)计算:
K’(i 下标)=K(i 下标)·A(j 下标) (4)
式中:
A(j 下标)--第j项一级指标中,各二级指标权重值的修正系数,按式(5)计算:
A(1 下标)
A(j 下标)=------------- (5)
A(2 下标)
A(1 下标)为第j项一级指标的权重值;A(2 下标)为实际参与考核的属于该一级指标的各二级指标权重值之和。
如由于企业未统计该项指标值而造成缺项,则该项考核分值为零。
4.1.4 定量评价二级指标中“多数项”及“0值项”考核调整权重值的计算
本指标体系中,“作业环境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量”以及“厂界噪声污染程度(白天、夜间)”两个指标为“多数项”指标,这两个二级评价指标的考核分值P(i 下标)按公式(6)计算:
K(i 下标) m
P(i 下标)=--------- ∑b(j 下标) (6)
m j=1
式中:
P(i 下标)--第i项二级评价指标考核分值;
K(i 下标)--第i项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
m--第i项二级评价指标的分项数量;
b(j 下标)--第i项二级评价指标的第j分项评价指数;
此外,本指标体系中,“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次数”指标为“0值项”。“0值项”的评价指标考核分值P(i 下标)的计算公式为:
--如实际值为0,那么该项二级评价指标考核分值等于权重值,即P(i 下标)=K(i 下标);
--如实际值不为0,则该项二级评价指标考核分值等于0,即P(i 下标)=0。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第i项二级指标的得分值F(i 下标)=0或1。(如果企业符合该项指标,F(i 下标)=1,否则F(i 下标)=0。)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按公式(7)计算:
n
P(2 下标)=∑F(i 下标) (7)
i=1
式中:
P(2 下标)--定性评价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
F(i 下标)--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第i项二级指标的考核分值;
n--参与定性评价考核的二级指标的项目总数。
4.3 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为了综合考核包装企业清洁生产的总体水平,在对该企业进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将这两类指标的考核得分按不同权重(以定量评价指标为主,以定性评价指标为辅)予以综合,得出该企业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和相对综合评价指数。
4.3.1 综合评价指数(P)
综合评价指数(P)是评价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清洁生产总体水平的一项综合指标。综合评价指数之差可以反映企业之间清洁生产水平的总体差距。
综合评价指数按公式(8)计算:
P=α·P(1 下标)+β·P(2 下标) (8)
式中:
P--企业清洁生产的综合评价指数;
P(1 下标)--定量评价指标中各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
P(2 下标)--定性评价指标中各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
α--定量类指标在综合评价时整体采用的权重值,暂取值0.6;
β--定性类指标在综合评价时整体采用的权重值,暂取值0.4。
4.3.2 相对综合评价指数(P’)
相对综合评价指数是企业考核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与企业所选定对比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的比值。它反映企业清洁生产的阶段改进程度。
相对综合评价指数按公式(9)计算:
P(b 下标)
P’=----------- (9)
P(a 下标)
式中:
P’--企业清洁生产相对综合评价指数;
P(a 下标)--企业所选定的对比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
P(b 下标)--企业考核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
4.4 包装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对包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清洁生产企业。
根据目前我国包装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数列于表5。
表5 包装行业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
-----------------------------------------
清洁生产企业等级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
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P≥90
-----------------------------------------
清洁生产企业 80≤P<90
-----------------------------------------
按照现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及产业政策要求,凡参评企业被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认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指总量未达到控制指标或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生产淘汰类产品或仍继续采用要求淘汰的设备、工艺进行生产的,则该企业不能被评定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低于80分的企业,应类比本行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全面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5 指标解释
(1)工业增加值
所谓工业增加值,就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产品或对外提供工业性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工业总产出)扣除了生产过程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原材料使用量
企业实现每万元增加值所消耗的原材料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所消耗的原材料总量(吨)
原材料使用量(吨/万元增加值)=------------------------------
企业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增加值)
(3)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使用量
企业实现每万元增加值所消耗的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消耗总量(kg)
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使用量(kg/万元增加值)=------------------------------------------------------------------
企业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增加值)
(4)综合能耗
企业实现每万元增加值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即企业报告期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电、原煤、焦煤、原油、汽(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转换为吨标准煤之和与报告期企业增加值总量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各种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
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
企业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增加值)
(5)新鲜水用量
企业实现每万元增加值所消耗的新鲜水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新鲜水消耗总量(立方米)
新鲜水消耗量(立方米/万元增加值)=-----------------------------------
企业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增加值)
(6)产品一次生产综合合格率
企业经一次生产所产生的产品合格率。即一次生产所产生的合格产品总量与最终产品总量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一次生产所产生的合格产品总数量
产品一次生产综合合格率(%)=----------------------------------------×100%
最终产品总量
(7)固体废弃物产生量
企业实现每万元增加值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指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总量(kg)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kg/万元增加值)=------------------------------------
企业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增加值)
(8)厂界噪声污染程度
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在厂界范围内的噪声污染程度,按白天、夜间分别考核。
(9)生产废液产生量
企业实现每万元增加值所产生的废弃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产生的废弃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消耗总量(kg)
生产废液产生量(kg/万元增加值)=-----------------------------------------------------------------------------------
企业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增加值)
(10)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企业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指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总量占所有固体废弃物总量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总量(kg)
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100%
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kg)
(11)废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回收率
企业通过自身回收、卖给供应方、卖给有资质的第三方等方式回收、使之能够重复循环利用或集中处理的废弃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回收的废弃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消耗总量(kg)
废弃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回收率(%)=-----------------------------------------------------------------------------×100%
企业产生的废弃粘合剂/印刷油墨/有机溶剂/油漆/涂料/密封胶消耗总量(kg)
(1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
企业已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总数与企业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总量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已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数
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实际安全隐患总数
(13)定性指标中需说明的指标
采用再生原材料:指企业对于非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以及非危险品包装制品的生产选用的再生原材料。不包括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以及危险品包装制品的生产选材,该类包装制品的生产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允许要求选择原材料。
作业现场环境质量达标:指生产作业区内的噪声程度、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及浓度、温度、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及要求。
建立并运行生产作业区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是否建立并运行明确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生产作业区内的防爆管理符合规定标准及要求,以及作业现场有序,作业流程井然。
淘汰高能耗设备:按照原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评价。
原材料消耗有考核、产品合格率有考核:指能满足评价定量指标的需要,有考核制度并与职工的奖惩措施挂钩。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录
前言
1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2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3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4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4.3 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4.4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5 指标解释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火电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火电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常规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包括纯凝机组和供热机组两类,其它类型火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评价指标和定性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个层次。一级指标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标,包括能源消耗指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火电企业清洁生产特点的、具有代表性的技术考核指标。
火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见图1-图2。
图1 火电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图2 火电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略)
3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就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火电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否”或完成程度两种选择来评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火电行业清洁生产实际效益和水平的影响程度大小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评价指标分为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其中,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环保排放指标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指标均为正向指标,数值越大越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火电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1,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分值见表2。
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完善,达到新的更高、更先进水平,因此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及指标的基准值,也应视行业技术进步趋势进行不定期调整,其调整周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应超过5年。
表1 火电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
┃ 一级 ┃权重值 ┃ 二级指标 ┃ 单位 ┃权重 ┃ 评价基准值 ┃
┃ 指标 ┃ ┃ ┃ ┃分值 ┃ ┃
┣━━━━╋━━━━╋━━━━━━━━━━━━━╋━━━━━━━╋━━━━╋━━━━━━━━━┫
┃ ┃ ┃纯凝汽机组供电煤耗 ┃ ┃ 35 ┃ ┃
┃ ┃ ┣━━━━━━━━━━━━━╋━━━━━━━╋━━━━╋━━━━━━━━━┫
┃ ┃ ┃ 湿冷机组 ┃ kgce/kWh ┃ ┃ 0.365 ┃
┃ ┃ ┣━━━━━━━━━━━━━╋━━━━━━━╋━━━━╋━━━━━━━━━┫
┃能源消 ┃ ┃ 空冷机组 ┃ kgce/kWh ┃ ┃ 0.375 ┃
┃耗指标 ┃ 35 ┃ ┃ ┃ ┃ ┃
┃ ┃ ┣━━━━━━━━━━━━━╋━━━━━━━╋━━━━╋━━━━━━━━━┫
┃ ┃ ┃供热机组 ┃ ┃ ┃ ┃
┃ ┃ ┣━━━━━━━━━━━━━╋━━━━━━━╋━━━━╋━━━━━━━━━┫
┃ ┃ ┃ 不供热期间供电煤耗 ┃ kgce/kWh ┃ 15 ┃ 0.380 ┃
┃ ┃ ┣━━━━━━━━━━━━━╋━━━━━━━╋━━━━╋━━━━━━━━━┫
┃ ┃ ┃ 年平均热电比 ┃ % ┃ 20 ┃ 50 ┃
┣━━━━╋━━━━╋━━━━━━━━━━━━━╋━━━━━━━╋━━━━╋━━━━━━━━━┫
┃ ┃ ┃单位发电量耗水量 ┃ ┃ 10 ┃ ┃
┃ ┃ ┣━━━━━━━━━━━━━╋━━━━━━━╋━━━━╋━━━━━━━━━┫
┃ ┃ ┃ 循环冷却机组 ┃ kg/kWh ┃ ┃ 3.84 ┃
┃ ┃ ┣━━━━━━━━━━━━━╋━━━━━━━╋━━━━╋━━━━━━━━━┫
┃ ┃ ┃ 直流冷却机组 ┃ kg/kWh ┃ ┃ 0.72 ┃
┃ ┃ ┣━━━━━━━━━━━━━╋━━━━━━━╋━━━━╋━━━━━━━━━┫
┃资源消 ┃ ┃ 空冷机组 ┃ kg/kWh ┃ ┃ 0.80 ┃
┃耗指标 ┃ 25 ┃ ┃ ┃ ┃ ┃
┃ ┃ ┣━━━━━━━━━━━━━╋━━━━━━━╋━━━━╋━━━━━━━━━┫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10 ┃ ┃
┃ ┃ ┣━━━━━━━━━━━━━╋━━━━━━━╋━━━━╋━━━━━━━━━┫
┃ ┃ ┃ 闭式循环 ┃ % ┃ ┃ 95 ┃
┃ ┃ ┣━━━━━━━━━━━━━╋━━━━━━━╋━━━━╋━━━━━━━━━┫
┃ ┃ ┃ 开式循环 ┃ % ┃ ┃ 35 ┃
┃ ┃ ┣━━━━━━━━━━━━━╋━━━━━━━╋━━━━╋━━━━━━━━━┫
┃ ┃ ┃ 全厂汽水损失率 ┃ % ┃ 5 ┃ 1.5 ┃
┣━━━━╋━━━━╋━━━━━━━━━━━━━╋━━━━━━━╋━━━━╋━━━━━━━━━┫
┃综合利 ┃ ┃ 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 % ┃ 10 ┃ 60(中西部地区) ┃
┃用指标 ┃ 15 ┃ ┃ ┃ ┃100(东部地区) ┃
┃ ┃ ┣━━━━━━━━━━━━━╋━━━━━━━╋━━━━╋━━━━━━━━━┫
┃ ┃ ┃ 脱硫石膏利用率 ┃ % ┃ 5 ┃ 100 ┃
┣━━━━╋━━━━╋━━━━━━━━━━━━━╋━━━━━━━╋━━━━╋━━━━━━━━━┫
┃污染物 ┃ ┃ 单位发电量烟尘排放量 ┃ g/kWh ┃ 5 ┃ 1.8 ┃
┃ ┃ ┣━━━━━━━━━━━━━╋━━━━━━━╋━━━━╋━━━━━━━━━┫
┃ ┃ ┃ 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排量 ┃ g/kWh ┃ 10 ┃ 6.5 ┃
┃排放指 ┃ 25 ┃ ┃ ┃ ┃ ┃
┃ ┃ ┣━━━━━━━━━━━━━╋━━━━━━━╋━━━━╋━━━━━━━━━┫
┃ ┃ ┃ 单位发电量废水排放量 ┃ kg/kWh ┃ 5 ┃ 1.0 ┃
┃ 标 ┃ ┃ ┃ ┃ ┃ ┃
┃ ┃ ┣━━━━━━━━━━━━━╋━━━━━━━╋━━━━╋━━━━━━━━━┫
┃ ┃ ┃ 厂界噪声 ┃ dB(A) ┃ 5 ┃ ≤60 ┃
┗━━━━┻━━━━┻━━━━━━━━━━━━━┻━━━━━━━┻━━━━┻━━━━━━━━━┛
注:1 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2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针对发电企业全厂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评定,企业包括不同类型发电机组时,分别确定指标,按全年发电量加权平均;
3 企业综合利用厂用电不在机组能耗范围计算。
表2 火电企业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分值
┏━━━━━━━┳━━━━┳━━━━━━━━━━━━━━━━━┳━━━━┳━━━━━━━━━┓
┃ ┃指标 ┃ ┃指标 ┃ ┃
┃ 一级指标 ┃ ┃ 二级指标 ┃ ┃ 备注 ┃
┃ ┃分值 ┃ ┃分值 ┃ ┃
┣━━━━━━━╋━━━━╋━━━━━━━━━━━━━━━━━╋━━━━╋━━━━━━━━━┫
┃ ┃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机组关停 ┃ 10 ┃定性评价指标无评 ┃
┃ ┃ ┣━━━━━━━━━━━━━━━━━╋━━━━┫ ┃
┃ ┃ ┃20万机组及早期30万机组汽机通流 ┃ 5 ┃价基准值,其考核 ┃
┃ (1)执行国 ┃ ┃部分完成改造 ┃ ┃按对该指标的执行 ┃
┃ ┃ ┣━━━━━━━━━━━━━━━━━╋━━━━┫ ┃
┃家、行业重 ┃ ┃采用节油点火技术 ┃ 5 ┃情况给分。 ┃
┃ ┃ ┣━━━━━━━━━━━━━━━━━╋━━━━┫ ┃
┃点鼓励发展 ┃ 45 ┃泵与风机容量匹配及变速改造 ┃ 5 ┃对一级指标(1)所 ┃
┃ ┃ ┣━━━━━━━━━━━━━━━━━╋━━━━┫ ┃
┃清洁生产技 ┃ ┃有完善的运行监测装置 ┃ 5 ┃属二级指标,凡达 ┃
┃ ┃ ┣━━━━━━━━━━━━━━━━━╋━━━━┫ ┃
┃术的符合性 ┃ ┃开展二氧化硫治理 ┃ 5 ┃到或本身设计已经 ┃
┃ ┃ ┣━━━━━━━━━━━━━━━━━╋━━━━┫ ┃
┃ ┃ ┃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方式 ┃ 5 ┃优于指标的按其指 ┃
┃ ┃ ┣━━━━━━━━━━━━━━━━━╋━━━━┫ ┃
┃ ┃ ┃全厂污水处理及回用 ┃ 5 ┃标分值给分,未采 ┃
┃ ┃ ┃ ┃ ┃ ┃
┃ ┃ ┃ ┃ ┃用的不给分。 ┃
┣━━━━━━━╋━━━━╋━━━━━━━━━━━━━━━━━╋━━━━┫ ┃
┃ (2)清洁生 ┃ ┃开展燃料平衡、热平衡、电能平衡、 ┃ 15 ┃对一级指标(2)、 ┃
┃ ┃ 30 ┃水平衡测试 ┃ ┃(3)所属各二级指 ┃
┃ ┃ ┣━━━━━━━━━━━━━━━━━╋━━━━┫ ┃
┃产管理 ┃ ┃开展煤质源头控制 ┃ 5 ┃ ┃
┃ ┃ ┃ ┃ ┃标,如能按要求执 ┃
┃ ┃ ┣━━━━━━━━━━━━━━━━━╋━━━━┫ ┃
┃ ┃ ┃开展全面清洁生产审核 ┃ 10 ┃ ┃
┃ ┃ ┃ ┃ ┃行的,则按其指标 ┃
┣━━━━━━━╋━━━━╋━━━━━━━━━━━━━━━━━╋━━━━┫ ┃
┃ (3)环境管 ┃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 5 ┃ ┃
┃ ┃ ┃ ┃ ┃分值给分。 ┃
┃ ┃ ┣━━━━━━━━━━━━━━━━━╋━━━━┫ ┃
┃理体系建立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 5 ┃ ┃
┃ ┃ ┣━━━━━━━━━━━━━━━━━╋━━━━┫ ┃
┃及贯彻执行 ┃ 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 5 ┃ ┃
┃ ┃ ┣━━━━━━━━━━━━━━━━━╋━━━━┫ ┃
┃环境保护法 ┃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 5 ┃ ┃
┃ ┃ ┣━━━━━━━━━━━━━━━━━╋━━━━┫ ┃
┃规的符合性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 5 ┃ ┃
┗━━━━━━━┻━━━━┻━━━━━━━━━━━━━━━━━┻━━━━┻━━━━━━━━━┛
4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企业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以企业在考核年度(一般以一个生产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并与生产年度同步)各项二级指标实际达到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综合得出该企业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
在计算各项二级指标的评分时,应根据定量评价指标的类别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计算。
对正向指标,其单项评价指数按式(1)计算:
S(xi 下标)
S(i 下标)=-------------- (1)
S(oi 下标)
对逆向指标,其单项评价指数按式(2)计算:
S(oi 下标)
S(i 下标)=-------------- (2)
S(xi 下标)
式中:
S(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S(x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S(oi 下标)--第i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
本评价指标体系各项二级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的正常值一般在1.0左右,但当其实际值远小于(或远大于)评价基准值时,计算得出的S(i 下标)值较大,计算结果会偏离实际,对其他评价指标单项评价指数的作用产生干扰。为了消除这种不合理的影响,需对此进行修正处理。修正的方法是:S(i 下标)值计算结果在1.2以下时取计算值,大于或等于1.2时S(i 下标)值取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