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 每个场地(高层建筑为每一单体)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组(次)。
6.0.9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划分建筑场地类别;
2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提供各层岩土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3 提供管桩的摩阻力特征值、端阻力特征值和桩基沉降计算参数。若桩端持力层以下有软弱夹层时,应提供该软弱夹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压缩性指标;
4 评价沉桩的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5 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位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3.1 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表达式
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7.3.1-1)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
(7.3.1-2)
式中:
--相应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偏心竖向力作用下单桩的最大竖向力;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2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7.3.1-3)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
(7.3.1-4)
式中: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的平均单桩竖向力;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的最大单桩竖向力。
7.5.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
1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欠固结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7.7.1 预应力管桩基础的建筑物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桩基变形允许值。
7.7.4 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应按表7.7.4规定采用。
表7.7.4 建筑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
变形特征
| 允许值
|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挠曲
| 0.001
|
各类建筑相邻柱(墙)基的沉降差
⑴框架、框剪、框筒结构
⑵砌体填充的边排柱
⑶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 0.002
0.0007
0.005
|
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m)桩基的沉降量(mm)
| 120
|
桥式吊车轨道的倾斜(按不调整轨道考虑)
纵向
横向
| 0.004
0.003
|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
|
| 0.004
0.003
0.0025
0.002
|
高耸结构桩基的整体倾斜
|
| 0.008
0.006
0.005
0.004
0.003
0.002
|
多层及高层建筑基础中点计算沉降量(mm)
| 200
|
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
|
| 350
250
150
|
体型简单的剪力墙结构
高层建筑桩基最大沉降量(mm)
|
| 200
|
注: 为相邻柱(墙)之距离, 为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