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筹城乡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十八)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持。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大力加强涉农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坚持面向“三农”,调整涉农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采取定向就业招生、专项奖学金等方式,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实施农业科技支撑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前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加快新型基层农技服务和推广体系建设,选拔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农技推广队伍,确保一线农技人员力量。实施基层农技服务和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服务和推广能力。落实和完善县以下基层单位农林科技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才通过技术开发、承包经营、投资入股、成果转让、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等形式,从事农技推广或产业化经营活动。逐步实行推广教授、推广研究员制度,组织动员广大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开展服务。长期扎根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一线的教学、科研、推广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或评奖,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以破格。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地方开展人才、科技共建活动。
(十九)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或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力度,完善政策,广开渠道,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基层就业。积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和培养,做好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创造条件,鼓励他们扎根农村。认真执行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招录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的政策。
(二十)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服务与创业。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项目对接、利益共享的新机制,鼓励引导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方面人才下乡进村直接为“三农”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各类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资金参股、贸易合作等方式,到农村创业兴业。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专家服务“三农”等活动,不断扩大范围和规模,完善配套和激励政策。继续做好“科技副职”选派工作。探索利用国有农场的人才资源优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方式途径。加强社会工作人员对农村、农民的服务。鼓励离退休科技、卫生、文化等人才通过咨询服务等形式到农村发挥余热。
加强对城市教育、卫生、文化人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引导。要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和师范生支教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努力缓解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师资紧缺矛盾。深入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卫生对口支援活动,逐级选派医疗卫生人员到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进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举办短期培训班,提高农民文化骨干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