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是农村实用人才群体中的拔尖人才。要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专家。有计划输送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经营基础、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强的农村青年,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各类龙头企业学习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挥引进国外智力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快培养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实用人才。加大对乡村农技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探索补充农村学校教师新机制。加强对乡村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全面提高他们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医学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面向农村需要的全科医学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医疗卫生人才。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全国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工作者的目标。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岗位培训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和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温暖工程”,运用社会资金改善农村医疗设施,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民间文化组织发展,建设一批有利于农村文化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县、乡两级专职文化工作者的培训力度,积极培养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等农民文化骨干。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积极发展乡村基层服务点,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先进的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实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对具有特殊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他们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七)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搭建平台。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对符合产业政策、有科技创新意识、科技含量高、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加快完善农户联保、互保机制,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提供金融支持。稳步推进和积极规范民间借贷,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创办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办技术培训班、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普及推广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依法保护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开展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和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八)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市、县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为依托,以乡镇人才服务站和劳动力服务站为网点,辐射广大农村、贯通城乡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面向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展交流、培训等服务,并为到农村服务的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农村人才服务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农村人才供求信息服务中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人才市场的调控力度,有计划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交流活动,扎实推进地区间的人才开发和协作,促进人才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