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分化与犯罪
——兼评社会结构转型理论和二种犯罪成因说
宋践
【摘要】探究影响犯罪的宏观社会因素,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的本质是社会利益分配格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社会系统复杂性密切关联的社会利益的分化引起了社会结构性系列矛盾,加剧了社会系统内部的资源竞争,以致社会冲突的频度与程度不断升级,这构成了当代我国犯罪的社会基础。鉴于当代流行犯罪学理论中普遍存在的忽视社会分化的持久和显著作用的倾向,必须认真审视当代我国犯罪,尤其是侵财犯罪的社会结构意义,并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确定犯罪控制策略。
【关键词】犯罪;社会分化;社会结构;社会冲突
【全文】
社会结构在理论界是个颇多争议的概念。就社会学领域而言,忌讳社会结构分析的大有人在,如N.卢曼和柯林斯就断定一切结构都是以虚构为前提。[1]不过, 大多数学者还是坚持认为社会结构是社会学研究和分析的一个重要层面。当然,到目前为止,社会结构还是一个难以确切界定的概念(fuzzy conception)。这里,笔者在借鉴帕森斯[2]等大师定义的基础上,将社会结构视为特定社会中对角色的配分(alloc-ate)和对社会资源的分配(distribute)模式,其核心是社会利益的占有结构。换句话说,社会结构就是决定“谁得到什么”“为什么会得到?”[3]的社会“强制状态”。[4]显然,根据这个概念,我们不难推断,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社会结构的本质是社会不平等,是在社会地位和财富占有方面不平等的层序化。换言之,是社会分层(stratificat-ion)的纵向结构化。 社会学者常用阶层来指称这种纵向结构,它可用定序参数( graduated parameter)来描述。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目前虽然已消灭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揭示的阶级对立的社会基础,同时也消灭了由此产生的经济上、政治上的根本性不平等,但毕竟还存在着阶层差别,存在着种种事实上的不平等。[5]需要说明二点:一是考虑到犯罪作为社会自然历史现象不可能游离于社会结构的制约力之外,二是接受社会学界关于人的本质属性为利益主体的理论假设,深信在任何社会现象背后均存在着利益因素,故本文选取涉及利益格局的主要社会维度——社会分化来讨论犯罪的社会制约性。
从理论上说,社会阶层是以社会分层为前提,而社会分层则是以社会分化(social differentiation)为条件的。 且不论学术界对社会分化在社会系统功能的评价上出现的分歧,[6]至少我们须承认, 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过程中,社会分化以日益加快的速度向纵深发展。这并不是特例。任何系统在成长、发展与进化过程中,为了降低、减少环境的复杂性,均自动地趋向于系统性分化。[7]社会系统的水平分化导致社会基本单位类型增多及其功能分化,而垂直分化导致社会不平等程度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