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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从哥德尔到其它

“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从哥德尔到其它


丁利


【关键词】哥德尔 不完全性定理 非严格决定论 自由
【全文】
  本文发表于《方法》1999年第三期
  “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从哥德尔到其它
  丁利
  上帝是存在的,因为数学是逻辑一致的;但魔鬼也是存在的,因为我们无法证明这一致性。
  ——魏尔
  
   “在大多数人眼里,哥德尔的生平事业好似远在天边的一处幽秘的风景地,引人入胜但难于亲临其境。只是心驰神往而已”(《哥德尔》第201页。以下凡不注明者同)。而我们有幸有了王浩先生的这本书和康宏逵先生的译作,两者真称得上是珠联璧合的精品。虽然很早就通过许多作品知道了哥氏及其定理,此书的英文原著也早已读过,但拿到中文本的一刹那间,我还是有种呼吸都要停止的感觉。就我这个对数理逻辑只能持一种欣赏艺术美的态度的外行来说,再细细地读一遍,依然是浮光掠影。但入宝山终有所得,怀着儿童发现新奇事物的兴奋感,大着胆子写出来就教于方家(请原谅我不能过多地谈逻辑),因为“学习的一种方法,经常还是唯一的方法,就在于首先犯错误”(第299页)。
   康先生在译后散记中指出哥德尔“个人的自大”即“独异”。即便你在其它地方早已耳闻目睹哥氏独异事迹的描述,他在入籍美国前的审核中的表现依然足以让人莞尔一笑。不过笑过之后对哥氏的可爱天真会愈加心向往之。“哥德尔要参加的例行审核算不得什么,他却认认真真准备,仔仔细细研究了美国宪法。面试前一天,哥德尔告诉摩根斯顿,他发现美国有向独裁制演变的逻辑——法律可能性。”(第164页)看来摩根斯顿的力劝,还有第二天爱因斯坦讲故事的分散注意力,都没有奏效。针对法官关于美国宪法适足以防止希特勒式独裁的断言,哥德尔仍以他一贯的天真脱口而出,“正好相反,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好在有爱因斯坦的人情,法官的宽容(由此可见美国的法治还不够严格,也没聪明到要求全民统一思想的地步),他的面试终算通过。
   依愚见,哥氏此言是他的典型风格,与妙绝古今的不完全性定理对希尔伯特纲领的回答一脉相承。康托尔创建的集合论现在已成了几乎所有数学的基础(至多范畴论除外),但当年罗素却在朴素集合论里发现了“罗素悖论”,引致第三次数学危机。危机使得数学家们发生分裂,出现了以罗素、怀特海为代表的逻辑主义,布劳维尔、魏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希尔伯特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等几大阵营,都要为数学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但逻辑主义不能贯彻到底(无穷公理和可化归性公理都不是逻辑);直觉主义“存在就是被构造”的信条使许多传统数学被抛弃也不能服人;希尔伯特这位世纪之交的数学家领袖,坚持“谁也不能把我们从康托尔为我们创建的伊甸园中赶出去”,他乐观地认为在数学中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在吸收了逻辑主义和直觉主义的许多观点的基础上,作为“元数学--证明论”之父,他提出的有穷的、可构造的形式化纲领最为吸引人。他的元数学把数学看作无内容的符号操作,欲从数学本身证明数学的无矛盾性,以“一劳永逸地消除数学中的基础问题”。可是,正如众所周知,哥德尔1931年石破天惊的《论PM及相关系统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一文对此的回答是,“正好相反,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由罗塞尔修正过的标准哥德尔定理是:在任一公理集是递归集并能展开自然数论的一致的形式系统中,总存在系统不能证明也不能否证的命题,并且系统的一致性不能在系统中证明。这个结果,柯尔莫哥洛夫和察廷在算法信息论中,索洛维在模态逻辑中,甚至在拓扑意义上都有着众多的推广)。哥德尔给我们描述了一幅悖论边缘的世界图景,因为不可判定命题类似于悖论却又没有落入悖论,它只是断定了自身的不可知。而在可知表象的背后原来有着无数我们永远不可全知的可能世界。数学不能仅仅归结于符号操作,表明其永不枯竭的内涵、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和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失望之余我们应该感到这是人类及其理智的幸运。希尔伯特的世界实在是断了我们发现新大陆的快感,未免不太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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