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头在来
- [兵卒]
房租纠纷
回答数:5 浏览:19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有个朋友从去年6月5日租的房子,合同签的是半年,一直住到今天5月1日,每月的房租和水电煤等都是按时支付的,并且每次房租都是3个月一付的,第一次支付是付三押一,现在房东表示我朋友少付了一个月的房租,我朋友第一次支付的房租收据也丢失了,但其余的都在。具体付款收据明细为:6月5日至9月5日(丢失,但有押金收据),10月5日至12月5日,12月5日至3月5日,3月5日至6月5日。房东现在咬定我少付一个月房租,向我朋友声讨,而且他将一张自认为是不正确的收据进行撕毁,幸亏我朋友抢了回来。并且我朋友现在的房租已经付到今年6月了,请问房东这样做是否合理。
- 红苹果
- [千总]
肯定不合理。但没有依据,有点说不清楚哦。张文凯律师单位: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电话:13764118960021-62111009MSN:lawyers@live.cnQQ:6322152E-Mail:62111009@163.com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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