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法搜网 » 问题列表 »工资 »工资报酬 » 做四休三劳动报酬结算
问题

做四休三劳动报酬结算

回答数:6 浏览:9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销售,劳动报酬是工资+提成,公司实行做四休三,所有劳动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金后按照80%下发,这样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法,劳动法是否有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谢谢
其他回答
需要看双方有无约定。
回答:2010-3-2 22:44:19
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月工资是多少就应该给多少法律规定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并不意味着必须每周上够五天班才发足月工资。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合法,属于克扣工资范畴。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合法,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单位发放全额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已回复。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刘贵才
广东深圳律师
电话:137-28677613
手机:1372867761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60号财富广场B座七层
卢小兰
上海卢湾律师
电话:021-28565530
手机:13501613957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天歌大厦2706室
徐国华
上海杨浦律师
电话:021-33778441
手机:
地址:上海市阜新路20弄国中酒店公寓1号3楼A室
黄智君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021-54250722
手机:13636308413
地址:上海市南丹东路188号1002室
李军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021-63037090
手机:13611714604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2602室--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李华平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021-63034088
手机:13917749521
地址:中山南一路1065号2602室(靠近打浦路)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