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呀木器
- [兵卒]
未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数:5 浏览:12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在一家所谓的某某苏州分公司工作五个多月,工作中发现其根本不是分公司,只是拿到了一个品牌代理,加之公司一直拖延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们先后辞职。公司以种种借口扣留我们的一半的业务提成。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否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谢谢!
- 守法者
- [千总]
应当签订合同。超过30日未签订的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未缴纳保险,员工可以辞职,公司必须支付赔偿金。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公司应该30内发放。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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