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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_三年后被辞退

回答数:4 浏览:13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位农民工,在一家公司上班快三年,当时公司因为我年纪较大(50),所以公司未肯签订合同,一直做到今年,公司以业务减少为由将我辞退,另公司只补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其他回答
应该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自2008年2月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和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违法,你现在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也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劳动三年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1日起至现在的),当然还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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