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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回答数:2 浏览:45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04年至今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我的婚假和产假工资给给,而且法定假日没有工资,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只有计件工资,而且有时候会找各种原因扣罚工资,请问,根据这些情况,我可以要求哪些具体的赔偿或补偿?既然通过仲裁,肯定就不能在公司继续干了,能否顺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呢?谢谢!
其他回答
属于公司违法,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给付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给予补偿和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仲裁。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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