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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回答数:1 浏览:41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关于民间借贷,我处于担保人关于民间借贷,我处于担保人,我有一个朋友,找另外的一个人借钱,朋友叫我做担保人,我们3个写的是一个欠条,但是涉及金额不小,我只在欠条上面的担保人处签了字,现在我朋友跑了,我朋友有两套房产和乡下的房子,房子如果卖掉可以还清欠债,但是他跑了,法院的传票给我,我应该承担些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办?谢谢了!我有没有可能一点没有损失?要是法院判我附有连带责任,那又会怎么执行呢?如果我和借款人都只剩下房产的话,那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先查封借款人的房子,要是不够的话,我这边再进行还款。他有两处房产,都应该时算他夫妻共有的房产,他妻子对外说都是他们已经离婚,而实际他们没有真正的离婚,只是他们双方自己签定的离婚协议书。没有经过法院和当地民政局认定的,也没有离婚证。这样是否法院可以先查封借款人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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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权人而言,你承担的是连带还款责任,即债权人可同时向保证人、债务人或其中之一主张债权,你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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